“我报警后,杨凌警方以无犯罪事实作出了不予立案决定。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合法、正规的足浴店。我是足浴店技师,不代表我就是一个脏女人任由他人欺负。”30岁的已婚女子小红(化名)说。她在杨凌示范区某足浴休闲会所上班有两年的时间了,她说:“我没啥文化,在朋友的介绍下在这家足浴店当技师,工作虽说辛苦,每月能有1万元左右的收入。”小红的工作通常都是后半夜才下班,她的丈夫几乎每天都会接她下班。7月16日凌晨3时,丈夫像往常一样在足浴店外等待小红。然而,这一等等到了天亮,让他感到不妙。“前一天晚上9点左右,我还和她视频过,好端端的,怎么就突然失联了?”小红的丈夫称,他大约早上6点以妻子失踪拨打了110报了警。小红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讲述了当天发生的事情。她说:“7月15日,我下午到店里上班,换完衣服大概半个小时,就有人点我的钟,要洗脚按摩。

”整个过程并没有什么不愉快的地方,对方一直在玩手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我之前并不认识他。”到了快要下钟的时候,主管来了,他说和这个顾客认识,之后顾客便说要在店里吃点东西。“我们店里也有餐饮,主管让我也陪着顾客吃饭,我就跟着去了。”期间我们喝了点啤酒,小瓶装的,我大概喝了三四瓶,我还去厕所吐过一次。”小红解释说,催吐其实是她应对顾客陪酒的必要技能。她强调绝不会让自己醉酒,只有保持清醒才能保护自己。所以每次喝酒稍有不适,就会偷偷去厕所,用手指把自己扣吐。“饭后,顾客提出想一起去别的地方唱歌,我当时也没多想就说咱店里二楼就有KTV,不用去外面唱歌。”小红说,之后,顾客、主管和她来到了二楼包间。“在包间里,他们两个人喝的是红酒,我喝不了红酒,顾客就把之前存在店里的洋酒拿过来让我喝。
”小红说,“我知道自己的体质,啤酒和洋酒混着喝,特别容易醉,我当时说想喝啤酒,但他们不同意,非要让我喝洋酒。主管给我倒了大半杯高脚杯洋酒,劝我喝。最后喝了两杯洋酒,就断片了。”据小红称,她是早上被另一名主管在包间内叫醒的。醒来后昏昏沉沉的,*袜丝**破了,安全裤在腰上,自己还是昏昏沉沉的。“这个主管给我说,我老公找来了,让我换了衣服去另一个包间休息。”“我在包间见到了媳妇,她还昏昏沉沉的,我用矿泉水给她洗了脸。”小红的丈夫说,“她告诉我自己好像被人性侵了。”7月16日,小红在丈夫的陪同下前往当地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李台派出所报案,警方受理了小红指控被强奸一案,当天民警带领小红前往当地医院进行了证据采集。然而,令小红和她的丈夫没有想到的是,警方于8月16日作出了经侦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的决定。
小红说,在公安部门告知她不予立案后的一周即8月22日,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向她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自己*裤内**上、阴道擦拭棉签上的精斑和当日劝他喝酒顾客的血样在D8S1179等23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无法让人理解,我的*裤内**上、我的身上都有当时那名顾客的精液,我当时是醉酒状态,警方为什么会在没拿到鉴定结果时,就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小红哭泣着说。足浴店老板表示,他们是一家正规的足浴店,不允许发生钱色交易。“我们全力配合警方调查,最终还是由警方对此事定性。”他强调,民警办案是就事说事,不会因为小红的职业对案件的结论有所影响。根据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赵良善的观点,如果女性在醉酒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实施*行为性**,极有可能构成强奸罪。他还强调,强奸属于公诉案件,不允许双方私了撤案。小红的丈夫表示,虽然有人试图通过赔偿私了此事,但他决心追究到底,让对方受到法律制裁。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争议。一些人对警方决定不予立案表示质疑,认为证据已经足够。然而,也有人对案件的细节提出了疑问,认为双方之间存在金钱交易和饮酒行为,使案情复杂化。无论如何,这起案件的真相仍待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