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木驴”也要分简单式和复杂式的!

木驴本来是古代战争中攻城的器具,大概是一个木制的棚车,下面装有木轮,上面钉着木板,蒙上牛皮,兵士躲在中间,推着它接近城墙,可以防备檑木滚石。

“骑木驴”也要分简单式和复杂式的!

这里所说的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小说《二十四史演义》,明末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从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但《二十四史演义》之类就是清人所作类似小说性质的著作,难以完全当真。但这一条记载至少可以表明,那类网上流传的关于明清时期木驴自动*插抽**的淫虐记载实为现代色情作者,为满足自己淫虐欲望而炮制出来的想象,即便在明清稗官野史中最夸张的记载都不如此。

“骑木驴”也要分简单式和复杂式的!

在明清一些作者提到骑木驴的时候,甚至并不发生任何关于*虐性**待的联想,而仅仅是作为普通的乘自动木车的含义。如袁枚在《子不语》中说“婺源江秀才号慎修,名永,能制奇器。家中耕田,悉用木牛。行城外,骑一木驴,不食不鸣。人以为妖。”

清代独轮车

古代的刑罚同样是“法定”的,朝廷颁行之外的刑罚,便是滥刑,是一种非法行为。木驴由器具而成为刑具,最早当出现在宋朝。《续资治通鉴长编》载:“监察御史安鼎言:‘臣伏睹敕命节文,赵仁恕特不重勘,除名勒停者。窃以仁恕创造狱具木蒸饼、木驴、木挟、木架子、石匣、铁里长枷,及暗添杖数决人,殺伤人命不少,又自盗官钱等罪,虽投窜遐荒,未足塞其责。”

这段记载可以看出,木驴由器具而成为刑具,是由发明者赵仁恕“创造”的,赵仁恕也因此受到弹劾。这里同样可以看出,以木驴为刑具,当时是非常罕见的,如果司空见惯,赵仁恕也就不会因此而引人注目。

“骑木驴”也要分简单式和复杂式的!

木驴还被做成简单和复杂两种形式: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淫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

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

“骑木驴”也要分简单式和复杂式的!

折叠繁杂样式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毬”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驴毬”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骑木驴”也要分简单式和复杂式的!

最令人熟知的就是

水浒传里关于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骑木驴”也要分简单式和复杂式的!

真可谓是万年易过,封建酷刑的罪孽难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