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鹅养殖场 (鹅养殖场怎么建设)

一、场址选择

(一)政府规划的适宜养殖区域,土地使用应符合畜禽规模养殖用地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饲草料资源丰富,能满足种鹅场的供应;交通便利,与居民区、学校、医院、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加工企业、其它畜禽养殖场、铁路及主要交通干道的距离符合《动物防疫法》及相关规定。

(三)土地坚实、地势高燥、平坦、开阔、向阳背风、利于排水。

(四)应选择在水源丰富、电力电供应有保障的区域。

二、场区布局

(一)应按照办公生活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及隔离区四个功能区进行布局建设。

(二)办公生活区。应建设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处,与生产区应保证有30米以上的间隔距离。区内应建设饲料加工车间或仓库、工人食堂、宿舍、药品库、消毒池、消毒室等,布局有利于疫病防控。

(三)生产区。生产区应建设在场区的下风位置,应建设孵化房、育雏、育成和种鹅四个区域。

(四)粪污处理及隔离区。主要包括隔离鹅舍、病死鹅处理及粪污储存与处理设施。粪污堆放和处理应安排专门场地,设在种鹅场下风向、地势低洼处。病鹅隔离区应建在鹅舍的下风、低洼、偏僻处,与生产区保持30米以上的间距;粪污处理房、尸坑和焚尸炉距鹅舍100米以上。

三、鹅舍建筑

(一)种鹅场主要应建设孵化房、育雏舍、育成舍、产蛋舍等,依次顺风排列建筑可选择建设开放式或密闭式鹅舍。鹅舍建筑应满足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通风良好的要求,朝向应坐北朝南为宜。鹅舍应位于运动场、戏水池的北侧,鹅舍建设顶部高度应达4.5米以上、边高2.8米以上,鹅舍间距应达到鹅舍高度3倍以上。

(二)应建设2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舍,配备与种场规模配套的孵化设备。

(三)育雏舍。雏鹅舍用于饲养3周龄以下的雏鹅。雏鹅舍应保温、干燥、通风,但无贼风,并设置安全可靠的供暖设备。雏鹅舍地面比外面高10~30厘米,使室内能保持干燥。舍外设运动场,兼作喂料和雏鹅休息场所。舍内与舍外面积之比为1∶1.5~2。运动场紧靠水浴池,池底不宜太深,水浴池到运动场的坡度20度左右,以便鹅群浴水。地面应为水泥地,并有一定坡度以利粪便清除。育雏密度应按10只/平方米,保证本场种鹅育雏应不小于100平方米,对外提供脱温鹅苗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育雏舍面积。

(四)育成舍。根据育成鹅生长快,生活力强,对外界环境条件要求不高的特点,可修建简易半开放式鹅舍,地面平养应配备运动场,饮水位置建设在运动场外端,以保持舍内干燥。饲养密度:舍内6~8只/平方米、运动场4~5只/平方米。每间育成舍10~15平方米。运动场设遮阳装置(种植树木或搭建葡萄架等)保证本场种鹅育成,育成舍应不小于160平方米,运动场不小于400平方米。

(五)种鹅舍。种鹅舍的防寒隔热性能要好,屋顶应有隔热层或天花板,鹅舍北面及两端设墙,南面敞开。种鹅舍跨度5~6米为宜,每间鹅舍6米左右见方,面积30平方米左右;舍内一角设产蛋间,种鹅舍外设运动场(面积为鹅舍的1.5~2倍)和戏水池(面积为运动场的1/2左右)在运动场末端,以20度左右的缓坡与运动场相接。运动场设围墙,高度1~1.2米。运动场设遮阳装置(种植树木或搭建葡萄架等)。根据饲养规模,种鹅舍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运动场小于600平方米,戏水池不小于300平方米、戏水池深度不小于0.5米。

(六)鹅舍为砖木或砖混结构,顶部为彩钢或玻纤瓦,育雏舍顶须有保温层或天花板吊顶;门窗面积占鹅舍面积1/10以上,鹅舍内地面高出自然地面5~10厘米,鹅舍内地面和排粪沟应有2~3%的坡度,鹅舍墙体坚固,内墙壁表面平整光滑,墙面不易脱落,耐磨损,耐腐蚀,不含有毒有害物质。舍内建筑结构应利于通风换气,并具有防鼠、防虫和防鸟设施。

(七)种鹅场建筑物及设施要符合民用建筑防火要求。

四、辅助设施

(一)防疫设施。场区周围应建设防疫隔离围墙,墙高应在3米以上,与场内建筑物应保持2米以上间隔距离,各功能区之间应建设围墙或绿化隔离带,每栋圈舍进门处应建设消毒池,在管理区、生产区均应建设车辆消毒通道、人员进出洗浴间和消毒室,消毒室应配置药物及紫外线消毒设备,在生产区应建设兽医室,场区内实行净道和污道分设,防止污物污染,满足防疫要求。隔离区应配套建设有兽医室、隔离棚舍、解剖室、病死鹅焚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隔离舍应建在位于场区下风、低地势区域,相对封闭。场区的空旷地带应种植无毒无害的植物、花草,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实现场区环境美化、净化目标。

(二)供水设施。种鹅场可选择打水井、建设水塔或蓄水池、压力罐等供水设施。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要求,供水能力能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需要。

(三)供电设施。电源应为三相电源,电力负荷应按照50(KVA)设计建设,同时应配备一套功率在50千瓦以上的发电机,配置双线路供电设施。

(四)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应与种鹅舍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应按照粪污处理的"总量减量化、处理无害化、利用资源化的要求"配套建设处理设施,按照干清粪分离、雨水污水分流的要求,干粪应有相应处理场地及设施,同时应配套建设沼气池或厌氧发酵等污水处理设施。粪污排放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要求。

五、工艺设备

(一)种鹅生产工艺应按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

(二)种鹅场设备主要包括:孵化器、饲料加工、饲槽、水槽、育雏器、粪便及污水处理、消防、消毒、通风、给排水、焚尸炉等设备。

六、品种及规模

(一)种鹅品种以应四川白鹅、天府肉鹅及莱茵鹅为主。

(二)应存栏产蛋种鹅1000套以上(公母比1:5左右即200只公鹅:1000只母鹅左右)。鹅舍建筑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并配套运动场和戏水池(水上运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