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还有诸多多关注抗癌公社的朋友,潜意识里觉得公社和“医疗”关系密切,这甚至包括腾讯微信运营方,或者36kr和*今条头日**等媒体平台,那么在“非法疫苗”这件事上,或许也该我们的声音:两个很普通的人,就能造假5.7亿元的“非法疫苗”,难道就不能伪造一个”骗保病例“吗?
疫苗,5.7亿,牵涉300人,一连串让人惊心的数字,这会影响多少人的健康和生命?更难以相信的是:肇事者,仅仅是两个没有任何资质的自然人,而且还是有犯罪前科的“普通人”。这恶劣影响的背后,监管机关哪里去了?为什么每次出事了才出现呢?
这样的问题,不正是公社所面临的吗?
很多人不能理解,为什么公社要加大理赔审核力度?如果社员造假出现了,公社是不是会收到愤如潮水的谩骂:当初公社怎么不好好核查?

**严审之下有“阵痛”,但必须恪守坚持**
据公开报道,肇事者两母女联系国内10余个省(市)的10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乙脑、狂犬、流感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未经严格冷链存储,加价销给全国18个省的300余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涉案金额达5.7亿元……
虽然我们从来不会恶意的认为,社员会因为“觊觎”获得30+5万元的保障而造假,但如果报以松懈的态度则是对30万社员最大的“不负责”。我们难以接受但不得不做的是:从2011年开始就展现给人们的是一个:互助友爱,真诚信任的社区形象,但实践中为了实现让互助友爱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目标,却不得不以严格的审核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例……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管是5.7亿元,还说30+5万,巨额的“财富”,“精明”过度了也是贪婪。国家监管机构严格一点,就能让成千上万的人放心的“用药”,而公社审核严谨一点,则能让30万社员,免受欺诈之愤怒。
事前的严控确实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效率,公社也将承担不小的压力,因为也受到了部分社员的不同看法,如果这也是“原罪”的话,但相比如“事后诸葛亮”的补救,孰轻孰重呢?

**条件不具备情况下不碰医疗**
医疗,是互联网电商“无坚不摧”的情形下,依然需要依靠正规医疗机构销售以及医生指导下使用,因为这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然而山东省庞某某与女儿孙某,却能通过网上QQ交流群和物流快递,完成了一系列的造假……
说到这,我们又回到了原点,就是诸多关心抗癌公社的朋友,潜意识里觉得公社就是“医疗”,从以下现象中可见误解之深:
科技类媒体中影响较大的36kr或者猎云网等,几位曾报道抗癌公社的记者朋友都是主攻医疗健康领域的老师,甚至包括腾讯微信运营方,如此将我们归类为“医疗”。

此外,寻找抗癌公社寄望医疗合作的机构更是不甚枚举,包括特效药销售,医疗资源导航,“智慧挂号”等等,但最后都未能成行,原因或许可归结为一点,就是自身条件尚不成熟。抗癌公社的初心是希望能解决大病医疗费的痛苦,医疗并非其所长——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我们可以想象,或许“贸然”上线医疗产品能给抗癌公社带来短期的营业收入,但背后的影响可能是个无底的“深渊”,因为医疗市场是一个供不应求的市场,踏下去你就变味了……如今,正是由于没有上线任何医疗医药的服务,在“非法疫苗”让我们诚惶诚恐的今天,我们庆幸能给社员朋友呈现了一个“纯粹”的抗癌公社。
末尾,希望认识腾讯微信运营方的各位朋友,帮忙撇清个误会:您印象中的抗癌公社,还并不是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