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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办法》主要有
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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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调整车票实名制管理范围。 在原《办法》对快速及以上等级旅客列车和相关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明确所有铁路旅客列车和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同时,对部分不属于长途客运的公益性“慢火车”、市域(郊)列车、城际列车及相关车站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专门规定。
二是细化车票实名购买要求。 明确购买车票以及办理补票、取票、改签、退票等业务时应当提供乘车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件信息。明确通过互联网、电话、自动售票机、人工售票窗口等方式购票时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增强可操作性。明确旅客丢失实名制车票后的挂失补办程序。
三是完善车票实名查验规定。 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乘车人及其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旅客应当配合;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开设人工实名查验通道,为老年人、证件无法自动识读、需要使用无障碍通道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务。明确在旅客列车上的实名查验要求。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在旅客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义务和相关防护措施要求。
四是增加法律责任的内容。 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止扰乱车票实名制管理秩序的行为。对铁路运输企业不落实车票实名制管理要求的,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行处理;对泄露旅客个人信息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明确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情形的责任。
除了此项新规
晚报君还注意到
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
也有了最新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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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批转了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的意见》。
《意见》明确, 现役军官(含警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含警士),以及驻国家、*队军**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三类以上岛屿和*藏西**自治区部队服役的一级上士,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经旅(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随军;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有关政策由*队军**参照*党**中央关于北京市新增落户审批和管理文件精神另行制定,新政策出台前仍暂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军人配偶符合到军人所在单位驻地自主落户条件,经驻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且办理落户手续的,落户30日之内,军人应当向所在旅(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报告和备案。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对符合随军和自主落户条件的军人家属,优先提供服务和保障。*队军**各级要加强政策形势教育,引导广大官兵集中精力练兵备战,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作出贡献。
这次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是贯彻落实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的实际举措,对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岳阳晚报全媒体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