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发社会热议的阿里女员工涉及”性侵”事件,时隔近一年有了审理结果。2022年6月22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张国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27日晚,张国在参与宴请时与被害人周某初次相识,趁周某醉酒之机,在餐厅前台附近及包间内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次日7时许,张国到周某所住酒店房间内又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国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机猥亵被害人,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罪是不同于强奸罪的一种性犯罪,此罪的构成不以发生性关系为条件,其基本的构成要件和证据标准也远低于强奸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更加容易定罪。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制猥亵、*辱侮**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辱侮**妇女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一罪名刑法的规定原是强制猥亵妇女罪,也就是,只是对女性实施猥亵才构成。《刑法修正案(九)》将本罪中的猥亵对象修改为“他人”,立法修改的原因是:“妇女、儿童虽然是猥亵行为的主要受害群体,但实践中猥亵男性的情况也屡有发生,猥亵十四周岁以上男性的行为如何适用刑法并不明确,对此,社会有关方面多次建议和呼吁,要求扩大猥亵罪适用范围,包括猥亵十四周岁以上男性的行为,以同等保护男性的人身权利。因此,《刑法修正案(九)》将第一款罪状中的‘猥亵妇女’修改为‘猥亵’他人,使该条保护的对象由妇女扩大到了年满十四周岁男性。”
本罪所述的猥亵行为是指是指针对他人实施的,具有性的意义,侵害他人的性的决定权的行为。“具有性的意义”是指行为与性相关,而没有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强行抠摸他人阴部,强行捏摸妇女乳房,强行*光脱**他人衣裤,强行与他人接吻、搂抱等);迫使他人对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实施猥亵行为(如强迫他人为行为人或第三者手淫);强迫他人自行实施猥亵行为(如当场强迫他人手淫、当场强迫妇女捏摸自己的乳房等);强迫他人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如强迫他人观看男性的鸡奸活动,强迫妇女观看男性阴部等)等。
尽管本罪将侵害对象扩大到了成年男子,但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是侵害女性和儿童,特别是女性居多。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强制猥亵的情况,女性的报案、证言往往是认定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这就要求在社会交往中男性更要加强自律和对女性的尊重,切勿随意揩油、占便宜,否则这把刀很可能随时落下。阿里员工所涉及的案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尽管被告人提出上诉,但目前来看,改判的机会渺茫。
在犯罪学上,夏季是性犯罪的高发时段。这主要是因为夏季人们着装单薄,身体更容易亲密接触,引发性意识甚至性幻想,从而诱发犯罪意图。加之天气炎热,聚会饮酒较多,在酒精的作用下,人的欲望激发、自控力下降,对性需求产生催化作用,从而引发犯罪。因此,在夏季来临的时候,朋友社交聚会更要加强自律,杜绝性上脑,管好自己,免得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