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倍特公司最新项目 (成都高新区倍特亮化项目)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本周最新申报项目来了,内容涉及天使投资子基金(第三批次)、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技术改造和新增投资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文创业(数字文创)建圈强链引导、推荐评选生物医药产业“健康管理优秀个人”等项目申报信息,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查看并抓紧时间申报。

本周最新申报项目

请查看并抓紧时间申报

01. 成都市2023年技术改造和新增投资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3年技术改造和新增投资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的通知》(成经信财〔2023〕14号)要求,现将全市2023年技术改造、新增投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2. 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第三批次)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高新区天使母基金(以下简称“天使母基金”)2023年度投资计划,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第三批次)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诚挚欢迎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前来合作。

03. 2023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按照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工作的相关安排,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已启动2023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04. 2023年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文创业(数字文创)建圈强链引导项目申报工作

按照成都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文创业(数字文创)建圈强链引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文改办〔2023〕5号)要求,成都高新区启动申报组织工作。

05. 推荐评选生物医药产业“健康管理优秀个人”

按照《关于鼓励加快构建企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政策意见》(成高管办发〔2022〕24号)和《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加快构建 企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高发改发〔2022〕14号)工作要求及成都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实际,生物产业局拟开展生物医药产业 “健康管理优秀个人” 推荐评选工作。

成都市2023年技术改造和新增投资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

(一)技术改造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

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符合“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发展方向,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设备投资达50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备案(2021年1月1日以后备案)并竣工投产(民营企业技改项目: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之间竣工投产;其他企业技改项目:2022年4月1日—2022年7月8日之间竣工投产)的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

支持标准

1.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含)—2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 300万元 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2亿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 500万元 补助;

2.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于或等于50%,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核定相应补助;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小于50%,按设备投资额2倍的5%核定相应补助。

生成式智能赛道竞争加速

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赋能经济社会成效显著。

(二)新增投资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

本土民营企业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新增投资,符合“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方向,2021年11月28日后签订投资协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同时,对于2022年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申报并通过审定,已获部分补助资金支持的新增投资项目,若需兑现剩余投资补助资金的,可一并申报。

支持标准

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 500万元 补助。

生成式智能赛道竞争加速

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赋能经济社会成效显著。

(三)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

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2021年7月1日后从市外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符合“5+5+1”重点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方向,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同时,对于2022年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并通过审定,已获部分补助资金支持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若需兑现剩余投资补助资金的,可一并申报。

按照《申报指南》项目投资需在政策执行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之前。

支持标准

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生成式智能赛道竞争加速

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赋能经济社会成效显著。

申报要求:

(一)请各企业认真对照拟申报方向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并于2023年6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并盖章后(纸质、电子光盘一式三份)报送我局汇总,逾期不再受理。

(二)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和成都市其他资金支持的(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联系方式:代老师028-87359455

成都高新区新建项目公示,成都高新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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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第三批次)申报指南

(一)定向合作

本次拟重点征集主导产业、前沿科技、专项合作等3个类别共计21个需求方向定向合作(特长生)子基金(详见下表)。子基金对其选定方向的项目投资金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50%。申请机构可以选择以下至多两个需求方向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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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机构可以为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及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技术源头单位,国际知名的技术转移机构,以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对以下申请机构所发起的子基金优先考虑:

1.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有出色投资记录、行业或综合排名在前30名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具体参考清科、投中等第三方知名机构近三年发布的相关行业或综合排名)。

2. 上市及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及高管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最近1个自然年度净利润为正的百亿以上市值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具体参考财富、胡润、中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等第三方知名机构近期发布的各类500强企业)。

3. 技术源头单位: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具体参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或近三年世界知名高校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名单);科研院所(具体参考在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科研院所,或遴选世界顶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具体参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或遴选世界顶级实验室);且其最近5年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技术转移项目融资总金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4. 国际知名的技术转移机构:具体参考科技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且申请机构最近一次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定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或遴选世界顶级技术转移机构。且其最近5年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技术转移项目融资总金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5.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有关规定,经国家科技部认定并公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且申请机构最近一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且其最近5年内与该单位签订含有融资服务条款协议的企业在签订协议后获得的投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三)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为成都高新区天使母基金第三批集中申报,母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择合作方。申报周期为2023年6月1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本次集中申报统一通过申报系统http://angelfund.cdhtivc.com填报提交,申请机构自2023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7月7日登录申报系统正式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类型

申请机构可以选择至多两个需求方向子基金分别进行填报(详见本申报指南第二条)。

3.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上传的附件资料需提供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若有虚假,5年内不予合作。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5楼

联系邮箱:cdhtangelfund@163.com

母基金政策咨询:白老师028-62091201

子基金申报咨询:杜老师028-85987754/黄老师028-8598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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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登记注册并符合《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第十一条规定基本条件的各类所有制独立法人企业,可自愿申报示范基地。(按照省文旅厅要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七)规定中“重点培育的企业”,特指我省入库的相关规上企业)。同一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鼓励在文化业态创新发展、文化资源数字转化和开发利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共性关键技术与核心技术装备研发、文化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和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自主知识产权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领域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企业申报示范基地。

(二)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区内注册)首先在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后填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申请书》并上传相关材料,在线打印申请书并签字盖章后,连同上传的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一并报送至我局(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5日17:00)。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经初步遴选和审核后,将按照市级推荐名额分配安排,择优遴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文化特色鲜明、创新发展能力强、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对我市乃至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向市文广旅局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祝老师028-82829173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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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文创业(数字文创)建圈强链引导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对象

(一)申报主体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入文创统计、主 营业务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成都 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修订版)》(成文改发〔2019〕3 号), 从事和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合法注册登记的中 介机构、行业协会(联盟)等社会组织;

2.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二)申报主体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不得申报

1.申报主体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 组织处罚期结束后未满 1 年,或被列入“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 系统”失信名单;

2.申报主体经各级归口管理单位认定存在重*法大**律风险;

3.申报主体项目于 2020-2022 年市级文产专项资金绩效 评价结果为不良。

项目扶持政策

(一)“上规”专项奖励 规上文化企业:

对2022年度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截至2023年1季度仍保持在库的规上文化企业, 每家企业给予 2万元 一次性专项奖励。

(二)“上榜”专项奖励

1.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含提名):对2022年度首次评定为全国文化企业30强,每家予以 60万元 一次性专项奖励;对2022年度首次评定为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每家给予 30万元 一次性专项奖励。

2.成都数字文创企业30强:对2022年度评定为成都数字文创企业30强(附件1)的上榜企业,每家予以 5万元 一次性专项奖励。

(三)“上市”专项奖励 “天府文创板”上板企业:

对2023年度在“天府文创板”首次挂牌展示的文创企业(附件2)给予 15万元 一次性专项奖励, 对天府股权交易中心按照每家上板企业 5万元 进行服务费用补助。

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区内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 2023年6月7日17:00前 通过天府文创云官网http://www.tfwcy.com/#/资金扶持页面—市级文产资金申报入口—进行线上申报,并于6月8日17:00前线下递交盖章版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线下递交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系统导出申报材料(包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盖章要求:封面页、内容需要盖章页单独盖章,整份材料盖骑缝章。

2.电子材料:已盖章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命名:公司全称+申报类型+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346857327@qq.com。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王岩18180216609

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28-87689725/028-87685917

纸质材料递交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9楼943外大厅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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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生物医药产业“健康管理优秀个人”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局拟开展生物医药产业 “健康管理优秀个人” 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

鼓励评选健康管理优秀个人。综合评价工作成效和履职情况,组织评选“健康管理优秀个人”,给予每人 5000元 奖励(税前)。

(二)推荐范围

已纳入健康管理“红榜”的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生物医药企业首席健康官和健康管理员的健康管理专员。推荐参评人员须与高新通健康官企业信息系统中首席健康官和健康管理员信息一致。

(三)评选材料

请各生物医药产业企业报送企业首席健康官和健康管理员的健康管理专员信息,有意参与推荐的企业请于6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各企业服务专员。

1.《健康管理优秀个人推荐表》

2.推荐对象劳动合同及截止申报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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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