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孩被13岁男孩拽去公园厕所性侵,造成处女膜破裂

广东清远,8岁女孩被 13 岁男孩拽去公园洗手间里面性侵,造成处女膜破裂!而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男孩却什么事没有,还返回学校正常上课!由于警方觉得男孩没满 14 周岁,依据未成年保护不能立案!网友:保护法保护欺负人的孩子,就是个笑话!

“妈,我下面全是血,我好痛好害怕……”

2月26日下午大概7 点,8 岁的小娟哭着跑回家,和爸妈哭诉!

爸妈看见孩子*体下**有血迹,愣住了!马上带孩子去医院检查。

可医院在19时30分作出的诊断结果显示,小娟的处女膜破裂,“见少量血迹,左大腿内侧见两处淤黑”。

“好好的,孩子的处女膜为什么破了,是贪玩造成的吗?”

小娟的爸妈很心疼,追问孩子咋回事?

这时,小娟没有那么害怕了,她说自己被一个哥哥拽去洗手间给……

其实,小娟的爸妈在镇上做生意,小娟读二年级,每天和五年级的姐姐一起放学回来。

可当天下午,小娟与姐姐在家附近的公园玩耍,期间两人拌了嘴,姐姐赌气扔下小娟先回家了!

小娟知道回家的路,因此并不害怕。可男孩王某某看小娟可爱,居然心生邪念,把小娟拉到公园厕所里进行了性侵,同时恐吓小娟不能将此事说出去。

但是小娟下身流血吓坏了,因此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可小娟爸妈气急败坏,选择报案给女儿讨个说法。

不久,警方找到了王某某。他今年 13 岁,还差几个月才满 14 周岁。

而他犯事以后也知道害怕,没有回家,而是决定去五六公里外的同学家躲避。

王某某爸妈在派出所提出赔偿 2 万和解,同时要求出具谅解书。可小娟爸妈非常生气,没有同意,要求依照法律严惩王某某!

但是警方却很快把王某某放了出来,这让小娟的爸妈接受不了!

小娟爸妈责质原因,警方解释他们也是依法办事,由于法律规定,王某某未满14周岁,无法追究刑责,所以不予立案。

可王某某现在像个没事人一样回学校上课,脸上的表情更得意了!

老师本来也非常无奈!王某某一名任课老师表示,王某某全校有名,是他们眼里的“问题学生”,小小年纪便喝酒、抽烟、旷课、还有欺凌同学的行为!

可老师怎么教育王某某也没改,已经拿他没辙,事发前劝过王某某爸妈送他去封闭管理的学校读书,可他爸妈没答应。

可老师在没有上级通知前,没权力不让王某某回校上课。

现在小娟睡觉都会惊醒,心理创伤极大,时常又哭又闹。因此小娟爸妈觉得,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受欺负的孩子,而不是欺负人的恶魔,希望给他们一个交代!

1、那么,警方不予立案,是不是袒护王某某呢?

只要和没满14周岁的*女幼**发生关系,都构成强奸罪!因此,这种事情发生,警方何尝不想给小娟讨个公道呢!

而我国《刑法》第17条明确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换句话说,强奸罪不在此列。因此,尽管有证据证明王某某构成犯罪,警方也不能刑事立案追究王某某的法律责任!

因此,这是法律的规定问题,并不是警方的问题。

而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只有两种处罚方式:

1、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2、在必要时,依法进行特意矫治教育。

因此,王某某可以继续回去读书,警方只是责令他爸妈加以管教。

可从老师的话来看,王某某一定要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不然放任他,很可能还会有下一名受害的孩子!

由于,王某某懂得年龄是他的保护伞后,只会更加为所欲为!

再来*析王分**某某的作案过程,可以看出他的心智显然已经偏成熟!

他选择 8 岁落单女孩性侵,事后恐吓女孩不能说出去,而后逃跑!

他心理明白这种行为是不对的,而他仍然去做了,这表明了什么?

法律本来是保护弱者,现在却去保护犯罪者,纵容他们违法犯罪,这种法律还有啥公道可言?

连续几次未成年的犯罪案件,必须要敲响警钟!没有先例那就开创先例!

年龄已经不能成为量刑的标准了!社会在进步,法律也要跟上,年龄不是“免死金牌”!

8岁女孩被13岁男孩拽去公园厕所性侵,造成处女膜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