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想买12款新福克斯,4S店说已经停产了,而厂家却说还在生产。世上还会有这种事?
陈女士5.1时在福州吉诺福特4S店定了辆12款新福克斯,约定6月底交车,可6月初时4S店却告知,厂家已经停产,没车了。陈女士不接受,一通电话又打给厂家全国客服,厂家却回复:这车我们还在生产呢。陈女士懵了,这让我听谁的?
各位读者可能就有疑问啦,为什么同一款车,4S店和厂家会给出截然不同的答案呢?看完下面记者和吉诺福特4S店销售林主管的通话内容,您心里估计就有数了:
@记者:4S店什么时候收到停产通知?
@林主管:4S店是6月初的时候才接到厂家的停产通知的,而陈女士5.1定车时,4S店并不知道这款车会停产。
@记者:厂家现在还有没有配货给4S店?
@林主管:12款新福克斯还没有完全停产,厂家还有在少量生产,但是已经没有配货给4S店了,因为厂家现在主要是在清库存车,而12款新福克斯也会在今年7月正式停产。
@记者:吉诺福特4S店有没有尝试过向其他4S店调车?
@林主管:在得知厂家不会再配货后,4S店曾经尝试过调车,但是现在福州,包括福州周边地区的福特4S店,都出现了缺货的现象。
一方面是厂家原因无法配货给4S店,另一方面厂家又给了消费者“此款车还在生产”的答复,所以现在陈女士坚持,要么4S店按照合同违约来赔偿我,要么按照原先合同中新福克斯优惠的价格,给我一款福睿斯。等于说,新福克斯在原先车身价的基础上优惠了3万,那福睿斯也要在车身价上优惠3万卖给我。4S店无法接受陈女士提出的优惠力度,双方协商不下来。
记者也看了陈女士的购车合同,合同上有明确写道:“如果因为厂家的计划调整供货或者运输中断、停顿等原因致使4S店无法交车的,4S店不负违约责任。”

那么对于现在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看的呢?4S店到底存不存在违约?4S店又能否避免这种因厂家原因无法交车而带来的风险呢?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东主任律师:对4S店来说,和厂家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在售车前必须要向厂家做好相关确认工作,避免此类原因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但是如果合同中确实有“因厂家原因无法交车,4S店不负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消费者要4S店负违约责任也是不合理的。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依照合同走,要么退定金,要么协商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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