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GW23-030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并委托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共中**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分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同包 |
|
个数 |
|||
|
10kV变压器-硅钢片油浸二级能效 |
台 |
2191 |
8 |
|
标准化箱式变电站-10kV二级能效 |
套 |
335 |
5 |
|
标准化避雷器 |
台 |
200000 |
8 |
|
柱上断路器-10kV空气绝缘优质 |
台 |
2100 |
6 |
|
标准化低压开关柜 |
台 |
1004 |
9 |
|
电缆分支箱-400V |
只 |
1098 |
3 |
|
电缆分支箱-20kV |
只 |
203 |
1 |
|
配电箱-智能JP柜 |
个 |
4000 |
20 |
|
电力电缆-10kV |
千米 |
1126 |
32 |
|
低压电力电缆 |
千米 |
1543 |
19 |
|
电缆保护管-CPVC |
米 |
409000 |
4 |
|
电缆保护管-MPP |
米 |
159275 |
3 |
|
架空绝缘导线-10kV及以下 |
千米 |
13261 |
11 |
|
集束绝缘导线 |
千米 |
4449 |
4 |
|
钢绞线-10kV |
吨 |
2045 |
5 |
|
钢芯铝绞线-10kV |
吨 |
1156 |
4 |
|
布电线 |
米 |
1404780 |
3 |
|
金具 |
付/块/米/只 |
1002263 |
5 |
|
铁塔 |
吨 |
2217 |
2 |
|
金具-变电站 |
付/块/只 |
8427 |
1 |
|
电能计量箱-PCABS |
只 |
14223 |
1 |
|
电能计量箱-SMC |
只 |
301944 |
16 |
|
电能计量箱-金属 |
只 |
12654 |
5 |
|
低压电流互感器 |
台 |
347314 |
5 |
|
输电线路通道智能监拍装置-普光 |
套 |
800 |
3 |
|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
套 |
400 |
3 |
|
电压在线监测装置 |
套 |
910 |
1 |
|
普通光缆及光缆附件 |
千米/只 |
15308 |
3 |
|
预制光缆及光缆接头 |
米/只 |
37973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招应**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同一分标、不同包内相同规格货物所报单价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投标人在该标段下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3.10 本次招标中参与10kV变压器-硅钢片油浸二级能效、标准化箱式变电站-10kV二级能效、标准化避雷器、配电箱-智能JP柜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通过以下表格对应的入网检测,且保证投标产品须与入网检测送样产品完全一致。本次对 配电箱-智能JP柜 标段投标产品的隔离开关、断路器(不带剩余电流保护)、浪涌保护器、电容器等关键元器件品牌进行重点核对,如 关键元器件品牌与入网检测送样产品不一致,则投标人在该标段下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3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27日9:00时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