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 第二、(四)创业项目成果奖励。人社部门有计划组织创业项目成果展示推介活动,经专家评审,入选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参加成果展示推介活动的,每个项目给予2000元的入库项目奖励。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申报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组织,其他组织
申请条件
在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项目成果展示推介活动中,经专家评审,入选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参加成果展示推介活动的创业项目。
办理材料
1、厦门市创业项目申请表
2、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有效账户银行卡

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
步骤: 受理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根据申请事项实施规程,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受理意见:包括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审查申请主体是否适合。
办理结果:受理/不予受理
2、审查
步骤: 审查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审核
3、决定
步骤: 决定
办理时限:6工作日
审查标准:审核发放创业项目奖励金
办理结果: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04、05、06、07、08、09号人社事务综合受理窗口。(此事项为全程网办,该窗口仅提供咨询服务。)
常见问题
创业项目成果奖励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在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项目成果展示推介活动中,经专家评审,入选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参加成果展示推介活动的,每个项目给予2000元的奖励。
创业项目成果奖励如何申请?
人社部门开展创业项目成果展示推介活动时,发布项目征集公告。项目所有人在规定征集时间内申报创业项目。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征集创业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入库展示推介项目参加活动。活动后,项目申报人提交奖励申请材料,经市就业中心审核后,将项目奖励资金转入项目申报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