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现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服务全覆盖的要求,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组织并召开了电梯维保单位工作部署会,会议要求全面提高我市电梯应急救援响应水平,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推进我市在用电梯应急救援标识印制及张贴工作。

鞍山市电梯应急救援中心为确保我市电梯应急救援标识尽快覆盖所有电梯,严格落实会议精神,与全市60余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数据核对,对我市18681台在用电梯的应急救援标识牌进行了统一的印制与发放,并积极跟进全市各维保单位的张贴情况,提醒相关维保单位及时做好标识牌的张贴工作。

截止至3月28日,全市在用电梯应急救援标识覆盖率达94.9%,预计本月底覆盖率达到100%。


今后,市民如果被困电梯,在无法通过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与外界联系或联络不到维保单位时,可以拨打电梯应急救援标识上的救援电话“ 0412-2618333 ”寻求帮助,贴有电梯应急救援标识的电梯已全部纳入系统平台管理,每张电梯标识均注有电梯6位编码,每个编码对应一台电梯,一旦发生电梯困人情况,被困人员只需拨打应急救援电话,报出标识上的6位电梯编码,救援中心人员便可以在系统平台定位该电梯所在位置及所属维保单位,及时有效开展救援工作。
当应急救援中心接到报警求助后,首先启动一级响应,派遣签约维保单位前去实施救援和维修,在一级响应无法启动时,将启动二级响应,派遣电梯应急救援中心距离困人电梯最近的救援人员前往施救。
鞍山市电梯应急救援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将已张贴电梯内的应急救援标识损毁或撕下,否则将导致被困乘客误报电梯编码或无法识别,令救援人员错误定位从而耽误救援。如发现标识损坏或掉落,请告知物业或维保单位及时进行更换。
鞍山市电梯应急救援中心24小时坚守岗位,为广大市民筑牢乘梯安全防线,创造更放心的乘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