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一家装饰材料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处罚!

近日,泗阳县一装饰材料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泗阳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产品8桶、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和罚款3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泗阳县一家装饰材料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处罚!

此装饰材料经营部销售的产品,被商标持有者委托人举报,反映销售的墙砖粘合剂“雨虹YUHONG及图”商标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所有,商标注册证号为第“9513851”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类)……墙砖粘合剂……。

经商标持有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鉴定,该经营部销售的“雨虹YUHONG及图”B1单组分背胶,产品桶上合格证标签二维码下面16位数字码全部相同,而该公司产品每一桶都有独立的16位数字码,足以证明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当事人经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上的行政处罚。

泗阳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损害了商品生产企业的利益,同时又损害了经营户自己的信誉,扰乱了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在家居产品标准、认证、质量安全及价格等方面,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竭力维护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希望广大经营户,要将诚信经营放在首位,不以“假冒伪劣”商品获取不义之财,要以正确的经营理念、良好的经营态度和合法的经营方式,为诚信泗阳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