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凌示范区一家足浴店工作的30岁已婚女子小红(化名)报案称,7月15日晚在店内喝醉后,被一名客人带至包间内性侵。警方调查后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小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在足浴店当技师,工作辛苦但收入可观。7月15日,她接待了一名客人,过程中并无不愉快。随后客人提议到包间喝酒,共喝掉3瓶洋酒。
据小红丈夫称,当晚等不到小红下班,他便报了警。次日清晨,警方带小红去医院采集了证据。然而,警方于8月16日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经过侦查无犯罪事实。

对于警方的决定,小红表示不能理解。她称自己*裤内**和阴道上的精液都是客人的,而警方在未拿到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决定。
办案民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予立案是经过分局研究决定的,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立案。他还透露,案情不便透露。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有网友表示,警方应该更加慎重地处理此类案件,不能轻易地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也有网友认为,警方需要更多的证据才能立案,不能仅凭一方的说法就作出决定。

总之,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性侵案处理的关注和讨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类似事件,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