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1. 一次性补助。被认定为“双更”基地的,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已享受过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孵化园、文创园等一次性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2. 绩效奖补。从认定后的第二年起,对每个“双更”基地连续4年开展绩效评估,评估合格的,按照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1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绩效奖补,最高不超过40万元。“双更”基地可承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各类扶持政策。
适用条件:
认定标准
(一)功能标准
基地为具有管理服务能力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生产经营场所,并具备以下功能:
1. 吸纳就业功能。能提供一定规模的就业岗位,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2. 创业孵化功能。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创业工位,并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评估、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品牌策划、产业链对接等服务;
3. 职业培训功能。有培训机构、培训场地和相应师资,能组织劳动者就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4. 就业服务功能。设有智能就业应用场景,能为劳动者提供便捷就业、创业、培训服务。
(二)绩效标准
1. “一区”基地吸纳就业和促进灵活就业人数不低于300人,“两群”基地吸纳就业和促进灵活就业人数不低于200人;
2.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占基地就业总人数比例不低于30%;
3. “一区”基地提供的创业工位不低于30个,“两群”基地提供的创业工位不低于20个;
4.单位就业人员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占90%以上;
5. 单位就业人员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 有培训意愿的从业人员参训率达到100%,培训后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率超过35% ;
7. 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较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8. 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对带动就业有显著成效,服务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有重大突破的基地,在培育认定时给予优先倾斜。
依据:
《关于培育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地的通知》(渝人社〔2021〕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