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5.1.质量责任制度
为确保施工质量,自上而下逐级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签订质量责任书,明确工作岗位的质量职责和义务,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以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5.2设计文件复核制度
(1)目的
审核设计文件及施工图与现场核对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组织设计文件审核及其与现场核对,防止差、错、漏;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对施工图纸进行核对,对其平、纵面位置,标高,几何尺寸,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核对。为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确保按照图纸及设计意图施工,准确而全面地反映施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施工文件复核标准
施工单位要对设计文件进行复核,了解设计意图、技术标准,熟悉设计内容。结合现场调查和施工实际,对变更设计提出建议,使其更加完善。未经复核的施工文件不得交付施工。
(3)设计文件复核的组织形式
施工文件的复查核对工作由工程部复核,总工审批。
(4)设计文件复核程序
①内业复查。复核人员熟悉设计内容,掌握设计标准,对全部施工资料进行全面复核,记录发现的问题和疑点上交总工统一汇总。
②综合处理。复核人员对施工文件复查和现场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逐项研究,向设计单位和业主提出施工处理或变更设计的意见。
(5)施工文件复核的主要内容
①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等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是否为正式施工图并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②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③平面图所标注坐标、里程和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④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⑤各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⑥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⑦设计资料是否符合现场地形、地质情况,设计要求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
⑧线路平面位置和纵向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规范,构造物设计位置是否合理。
⑨分项工程数量是否遗漏,汇总数量有无错误,计算工程数量与图纸数量是否相符。
⑩所用的标准图、参考图是否作废或错用等。
(6)施工文件复核结果的处理
施工文件复核后,由总工提出复核汇总报告,上报设计及监理单位,复核报告的主要内容:
①施工文件中应进一步明确和补充的内容;
②图纸中有无错误,主要工程数量计算是否正确;改善设计的意见等;
③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
(7)施工文件复查工作应注意的主要事项
①施工文件资料是否充足,内容是否齐全,深度是否合乎规定;
②施工设计和客观情况是否相符,设计有无漏项;
③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结合施工条件,积极采用新技术;
④对控制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应努力研究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利于加快施工,保证工期,符合运营使用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法;
⑤仔细核对涉及地方城镇建设、农田水利排灌设施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设计和征(租)地*迁拆**、购土、购料等有关问题签定的协议;
⑥要争取设计、监理单位派人员参加设计文件复核,既有利于了解设计意图,又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5.3测量复核制度
(1)交接桩及复测
①项目部在接到设计交桩后,应按规定进行复核测量,复核成果经监理人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接签认手续。经过复核,对存在异议的导线控制点,测量工程师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解决办法;对有异议的基准点,测量工程师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有勘误的高程修正表,由监理工程师核定正确高程。
②复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编制复测成果报告,经监理人审核无误后,报项目管理处备案。
③项目部对接受的测量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长期保护,对水准点、三角网点等处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并经常派人巡查。所有测量控制点未经项目管理处批准,一律不得废弃。
④所有导线、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和增设的水准点、横断面复测和补测等工作,测量精度、技术要求等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要求。
(2)关键施工部位的复核
承包人完成的各关键施工部位的测量放样成果并自检合格后,应及时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成果后,应采取换手测量等方式进行检测,检测频率不得低于70%。
(3)坚持测量资料换手复测制度
外业测量必须换手施测,测量资料由专业人员换手复核计算,复核签认后交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并报监理工程师验证。现场有关测量桩标记必需定期复核检测,确保测量控制到位。
5.4方案编制与审核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施工中的大事,是指导施工的重要措施和文件,是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首要工作。它对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安全施工、降低成本都会起到重要作用。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合同确定的范围,工作内容按已有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和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按合同约定时间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已会审的施工图进行编制,收到施工图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5.5质量检验制度
(1)对外检测的一切样品均由主任或其委托人接收,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报项目部检测技术负责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承担检测任务,或不检测就出其资料。
(2)接收样品时必须严格把关,根据来样所做的检测项目,数量与重量是否满足需要,必须了解检测时限是否满足试验需要。
(3)对内检测的一切样品,必须经试验监理工程师批准,方能进行检测。检测时监理工程师在原始记录上签字认可后,才能出试验报告
(4)若本试验室没有某种材料的检测能力,应经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后,填写试验委托书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送指定试验室检测。试验检测报告合格后报监理组及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5)验证试验:对材料或商品进行预先检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材料进场后必须有厂家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并按规定的项目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在施工中,加强随机抽样试验频率以保证工程质量。
(6)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所以,必须有试验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存档或随同试样一起上报审批。
(7)工艺试验: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开工前对路基、路面及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所以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监督才能进行。
(8)抽样试验: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压实度、混凝土强度等的检定和试验,检测时,必须通过试验监理工程师同意或旁站才能检测。
(9)验收试验: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如钻芯取样试验、加载试验等。
(10)所有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存档。并建立试验台帐,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频率满足规范要求。所有试验资料必须利用计算机按统一格式建立和管理,并能随时提供检查和汇总。
5.6质量交底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分管工程师根据设计及技术要求编写分管工程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向参与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工序间的相互关系,施工方法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等,使全体人员在彻底了解施工对象和掌握施工方法的情况下投入施工。每次交底应做好记录,同时应当印发相关资料图纸。交底人员应认真阅读设计施工图和施工规范,掌握工程特点。对不清楚或交底未明确的事项,要及时申请答疑和设计单位予以明确解释。对技术交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事项应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和会议纪要。并由参加会议的各方主要负责制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作为施工技术交底的依据,应妥善保存,作为技术资料列入工程档案。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及时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现场做专题施工技术交底,了解、掌握该工程的施工要领和特殊要求及施工过程的注意事项、具体方法。技术交底工作必须认真做好,各技术负责人员应认真实施,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准施工。交底要做到:交任务、交操作要求、交质量标准、交工艺细则、交安全措施、交环保措施等,交底后应及时核验,直到掌握为止。
5.6质量教育制度
(1)开工前管理人员教育:开工前组织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对本工程的工程概况、质量目标进行教育,使每个人都了解本工程的特点和各项要求,把创优质工程作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
(2)施工人员入场前教育:工人入场后先组织学习,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讲课,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概况、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办法、质量奖罚办法;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创优质工序、优质工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作业队生产、技术、质量等管理人员教育:施工队入场后,及时完善施工队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将其纳入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之中。组织生产、技术、质量等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协助施工队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质量奖罚办法
(4)重要工序施工前交底教育:在每道工序开始施工前,由工区长对从事本道工序施工的班组长进行专门的交底教育,明确施工要点、质量要求;做到施工时心中有数,并指导作业人员做好各项质量要求。
(5)教育培训目的、效果:全体职工群众质量教育和本岗位操作规程学习率达到100%;主要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新进行人员质量教育率100%;作业队伍、劳务组织、临时工质量培训率100%。
(6)对于所有质量教育活动项目部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或影像资料。
5.7坚持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1)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作业组、工区、项目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申请报告,连同有关资料,呈报检验签证,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不经签证,不能进行隐蔽。
(2)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单,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地方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的,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3) 在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人员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目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验。
(4) 按有关规定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到场验收的部位,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通知和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开具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并加盖公章,重要分部或特殊部位的验算,还需有隶属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盖章,并由资料员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6) 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分别填写检查记录,应复写五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各一份,自存两份。
5.8施工过程的质量报检制度
(1)施工中无条件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杜绝不合格的上道工序进入下道工序,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交接检查合格,并经质检工程师和监理签证,把不合格的材料、工序质量消灭在检验过程中,确保各道工序的工程质量。工序交接制度坚持做到:"六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橛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无安全和环保措施不施工。"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2)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按三级进行,即:"跟踪检测"、"复测"、"抽检"三级。施工队试验员负责跟踪检测,项目部现场试验室负责复核及配合监理进行抽检,对关键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要做到及时,以便了解工程质量状态,解决存在问题,使项目质量一次达标。
(3)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增加责任心,提高技术业务水平,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项质量工作,对重点部位或重要阶段要驻守工地,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对质量管理及工程质量好坏定位力求准确,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指出并填写记录。
(4)本项目部为更好的履行合同,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建立自检自查验收制度。
①施工作业队的自检自查验收制度:一般采用专业检查和工班自检相结合的办法。质检部委派专职检查工程师对分项工程进行规定的、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任务是对质量的监督、监控及记录。
②项目部检查验收制度:施工作业队经自检和专业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报项目部质检部检查,由质检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再报检,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工序质量检查
在工序验收管理上项目部设立内部检查制度,实行内部质量验收的层层把关。通过内部检查制度的实施,达到有效控制施工质量的目标。
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所有工序完工后均要进行自检,发现不符合图纸和标准要求的问题,立即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工区复检:经工区复检的是二级验收项目,施工队质检员根据自检记录对该工序进行复检,确认无误后,整理正式的记录保存。
项目部质检员专检:每道工序完成后,在班组自检、工区复检的基础上,工区质检员提交复检记录交项目部质检员,项目部质检员对该工序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和相关工程质量检验报表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旁站
①工程施工旁站监控(以下简称旁站监控),是指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中,对各部位、各工序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根据工程部位、工序的不同特点,以及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工序、特殊工序(过程)和一般工序。
工程技术人员应在各个施工点监督施工,对于重点工序及隐蔽工程全过程均需采取旁站(如预应力张拉、混凝土浇筑、灌注桩浇注、基底处理),并做好记录和影像资料。如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查明原因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5.9材料管理制度
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安排原材料采购计划,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按招标文件规定筛选合格的供应商,同时严格执行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按规定进行复试、检验,确认达标后方可接纳使用。所有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产品坚决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10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进场验收
设备验收由专人负责,项目部由设备管理员参与验收,各工区由已报送至项目部材料设备部的授权委托人员验收,设备交验方由授权委托的交验人员验收。
(2)特种设备安装验收
需进场安装的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安装队伍负责安装。工区设备管理人员须收集安装队伍的资质证书及安装方案,并将资料报送至项目部材料设备部。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工区设备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及安装队伍须共同对设备的安装、操作进行现场交底后,方可安装。特种设备进场安装后,须报当地特种设备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
(3)设备维修保养及检查
原则上项目设备实行"三定"管理,即定机、定人、定岗,专人持证定机操作,实施机长负责制。各工区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工区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检查工作;项目部材料设备部负责非工区使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检查工作,并监察各工区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情况。
5.11测量及试验、计量的控制
(1)用全站仪进行全线的控制测量,并与相邻标段进行校核,结构物的测量、放样除换手测量外,每次的测量记录必须经两个以上人员复核签认后方可交给施工单位。
(2)经理部设立独立工地试验室;试验室按本区段质量计划制定相应试验计划,并按试验规程规定作好各项试验工作和质量检验工作,严格遵守试验员职责,指导督促施工队做好质量工作。特别加强做好路基碾压密实度检测,加强对各类混凝土的试配与检测,确保路基、混凝土的质量绝对达标。
(3)项目部工地试验室派计量员,严格计量工作制度,除了做好量具的检验与标定外,到现场检查混凝土配合比及混凝土骨料的计量过程,未经计量的材料不允许拌合,未经中心试验室认可的计量器具不允许用于工程检测。
5.12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设立专业资料员,及时收集、整理原始施工资料(含照片、录象带)分类归档,数据记录真实可靠。文件记录和整理工作由档案主管填写整理,工程结束时装订成册。质检工程师将全部工程质量保证文件和记录汇编成册,施工资料编撰做到与工程施工同步,工程竣工时竣工文件同时移交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移交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保留一份完整的文件记录,按规定进行内部存档。
5.13坚持与质量挂钩的奖惩制度
项目部制订质量奖罚措施,从总价中提出相应的费用建立质量奖励基金,实行内部优质优价制度,优质按100%计价,合格按98%计价,不合格项目不计价,返工合格后按97%计价。
5.14 员工管理制度
(1)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钢筋工、焊工、电工、混凝土工、木工、架子工、各种司机、试验员、材料员、核算员、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经理等均要经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保证工序、工种的操作和管理质量。
(2)员工思想管理措施
工程质量是施工活动的最终成果,它取决于工序质量,而工作质量则是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的保证和基础。工程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领导是关键,制度是手段,技术是保证。架子队进场后,将分项目、分工序实施质量教育,有的放矢,做到人人明白质量要求,个个清楚质量标准。
实施领导把关,做到文明施工,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贯彻到参战的每一个施工人员的行动中。
开展QC小组活动,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全员质量管理体系。
5.15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
项目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派具有资质和丰富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各级质检工程师,负责内部质检工作,并赋予质量工程师一票否决权力。一切需经监理签认的项目,必须经质检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上报。
5.16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程管理、设备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现场施工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计划创优质工程的项目,应强化过程控制,大力应用"四新"技术,加大QC小组攻关力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工程一次成优。
(3)施工中应及时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及管理资料,及时总结质量、安全、技术、文明施工等方面取得的成果。项目经理部应购置一定性能的录像设备,工程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部应配备一定性能的照相设备,施工过程各个主要阶段、重要工程部位、关键施工技术都要及时拍摄影像形成声像资料。
5.17分部分项验收制度
⑴ 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的中间交工验收由监理人组织开展,监理人需制定不同单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发包人组织各监理人协调不同监理标段间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⑵ 中间交工验收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⑶ 中间交工验收的条件
① 单项工程各道施工工序均进行了工序交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② 承包人自检合格,自检资料齐备,相关质量责任人已签署单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并提出中间交工验收申请。
⑷ 中间交工验收工作内容
① 监理人完成外观符合性及中间交工验收资料检查。
② 由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完成现场原位测试及取样、送检,并完成试验检测。监理人按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 5%的频率进行随机抽检以检验中间交工验收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客观性。
③ 测量监理工程师完成测量复核。
④ 发包人、设计人参与批量工程首制件的中间交工验收。
⑤ 当单项工程在两个不同承包人之间进行交接时,应通知接收方承包人和监理人参加中间交工验收工作,并完善相关交接手续。
⑸ 发包人对中间交工验收的监管
① 发包人定期、不定期对各单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并随机参与部分单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② 施管部不定期进行中间交工档案的抽检。
⑹ 验收不合格单项工程的处理
①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单项工程,承包人须无条件进行修补、完善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② 酿成质量事故的,按照《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18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经理部应当在12小时内向建设管理单位和公司报告,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和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3)在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反映有关情况,为事故调查创造良好条件。
(4)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
(5)质量事故工程处理方案必须经建设等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需要进行变更设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事故工程处理完成后,必须经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5.19半成品、成品保护制度
(1)对采购物资、已完工的施工部位及交付前的竣工工程项目等,在业主接收前要实施有效的防护,项目经理部对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等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产品的符合性。
(2)工程产品防护
①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以及在交付前工程产品防护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对工程防护提出明确要求。
②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在有防护必要的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工艺构造、环境等特点,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护措施,项目经理部总工审批后,由有关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施工人员严格遵照实施。
③每道工序完工经检验合格后,下道工序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应的防护措施做好防护工作。
④实施防护可采用设置护栏、铺盖草垫、粘贴保护膜、简单包装、涂油漆标识、树立醒目标牌或派专人看管等方式。如砼浇注终凝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被误踩或破坏。
⑤当发现工程产品被损坏或被污染,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告,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认、处理和修复。
⑥项目的工程防护工作应持续至交付完成为止。
(3)工程物资、构筑物防护
项目经理部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特殊构配件要提供适当的搬运方式和设备,贮存期间应采取必要环境和设施,并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规定;对重要或特殊材料、构筑物的搬运,在实施前制定搬运方案,贮存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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