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广东省东莞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调味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罐头、蛋制品等23大类食品食品共计585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571批次,不合格14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四川淮南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平东兴路融庆百货店经营销售的小熊连萌山椒花生(散装称重),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142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0715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相关资料显示,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是一种常见的广谱性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有较好的抑制作用。有关专家表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减缓产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对原辅料管控不足由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引入。
2.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莞樟路寮步段秋玲蔬菜档经营销售的红葱,氯氟氰菊脂和高效氯氟氰菊脂(实测值:0.4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是一种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有关专家表示,氯氟氰菊酯属于中等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食品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在生鲜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红葱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3.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莲城社区桥光大道(桥头段)冠菌饮食店经营销售的鳗鱼炒饭,菌落总数(实测值:2.50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000CFU/g);
4.广东省东莞市乐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下书馆一巷东莞际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乐盟蓝莓乳酸菌味面包(散装称重),菌落总数(实测值:27000,19000,11000,25000,21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M=100000CFU/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5.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石井路威锋杰餐饮店经营销售的招牌石龙和庆豆皮鸡(半只),菌落总数(实测值:2.100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0000CFU/g);大肠埃希氏菌(实测值:32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CFU/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而餐饮具中出现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一般是由于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的,具体原因可能是消毒剂的浓度不足、消毒的温度设置过低、消毒的时间不足等等,也可能是由于消毒后,工作人员的操作不规范,如上完卫生间后洗手不彻底、个人卫生状况未达标、双手没有清洁彻底之前就摆放餐等原因造成的。

6.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龙环路四村公寓东莞船说茳南餐饮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鸡蛋,地美硝唑(实测值:21.7u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地美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可用于治疗禽组织滴虫病等。有关专家表示,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地美硝唑残留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平衡失调以及肝肾功能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美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鸡蛋中检出地美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地美硝唑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
7.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谢锦华咸杂店经营销售的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284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1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遇水以后形成亚硫酸。二氧化硫氧化时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剂又是防腐剂。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制品的色泽,从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相关资料显示,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8.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小河大新路九巷辉记海鲜店经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实测值:728u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ug/kg);

9.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第二市场黄庆华鱼店经营销售的麻虾,恩诺沙星(实测值:154u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u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失眠、皮疹、皮肤瘙痒等。
10.山东省三九味精有限公司生产、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横沥中山西路丈母娘杀猪粉餐饮店经营销售的味精(908g/袋),谷氨酸钠(实测值:57.1%,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99.0%);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谷氨酸钠(C5H8NO4Na),是谷氨酸的钠盐,味精的主要成分,属于天然的最丰富的非必需氨基酸之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其归于“公认安全”(GRAS),我国和欧盟则视为食品添加剂。主要作用是增加食品的鲜味,在中国菜里用的最多,也可用于汤和调味汁。鲣鱼(柴鱼片)、鸡肉、猪肉、牛肉等蛋白质或干香菇、松茸等菇菌类经过熬煮,也可以获取相同物质。我国自1965年以来已全部采用糖质或淀粉原料生产谷氨酸,然后经等电点结晶沉淀、离子交换或锌盐法精制等方法提取谷氨酸,再经脱色、脱铁、蒸发、结晶等工序制成谷氨酸钠结晶。我国颁布的《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2007)规定: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谷氨酸钠≥99%;加盐味精应符合谷氨酸钠≥80%。味精中谷氨酸钠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为控制成本,添加氯化钠,导致谷氨酸钠含量不足。谷氨酸钠不达标主要影响味精的品质,表明产品鲜味不足、质量不过关,但是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11.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罗西城路运华餐饮店经营销售的鸡肉,呋喃唑酮代谢物(实测值:1.61u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2.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水口城路李记海鲜档经营销售的金鲳鱼(海水鱼),呋喃唑酮代谢物(实测值:33.8u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呋喃西林。有关专家表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能会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病症,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13.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塘边社区塘边综合市场黄炎成活鱼档经营销售的花甲,氯霉素(实测值:710u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花甲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为了防治贝类病害,或预防运输或经营过程中的鱼类染病死亡,违规使用氯霉素。

14.广东省英德市家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安泰**路陈素梅副食店经营销售的澄海酸菜(250克/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1.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混合使用多种防腐剂,致使该产品中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防腐剂为低毒、安全性较高的品种,但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表A.1中列出的具有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同一食品中混合使用时,各自的实际使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酸腌菜及檬鸭掌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东省东莞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辖区内相关属于监管部门立即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并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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