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霸占引发的大案 (妻子被同村男子霸占引发的血案)

2021年1月14日,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横坑派出所的民警上街巡逻,在某公交站不远的地上。发现了一名衣衫褴褛、满头白发的男子,遂上前询问是不是身体不舒服,需不要需要帮助。该男子表示自己没有不舒服,但是想要回家,于是警方把他带回了派出所。然而这名自称杨国二的男子,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物件,也说不出身份证号、地址。

将他的名字录入全国公安户籍系统查找,并没有找到相符的信息,没有办法。民警只好把杨国二送去当地救助管理站,原本想的是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早日让他完成回家的心愿。好不容易,杨国二回忆起一个什么地方生产队的名字,民警与志愿者几经辗转找到了这个村。

联系上了村子里的人,然而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在民警、志愿者眼中打工遭遇困境、迫切想要回家的普通老人。竟然是一名逃犯,这个自称杨国二的男子真实名字叫杨某国,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杨某国所涉及的又是怎样的案件呢?

妻子被霸占引发的大案,妻子被长期霸占引发的血案

事情还要从2003年3月的一天说起,当天,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有人在谯家镇的一个山坡上发现了一个新坟,按照当地的风俗,如果有人去世大小的办一场葬礼。不可避免要请人帮忙下葬,所以一般当地有人去世,方圆的人都会知道。可这个新坟,却没有任何印象,而且它的位置未免太过偏僻。

因而看到的人不免有些怀疑,接案后,沿河警方立即组织刑侦技术人员赶往现场查看。担心破坏物证,他们还是用手挖开的,里边埋着的是一具年轻男性的尸体。手脚*绑捆**着,整体呈蜷缩状躺着,初步侦查发现。死者在生前生后都遭到了严重的*力暴**伤害,双脚是在生前斩断的,双手是在死后斩断的。深入勘察,在死者头部找到了伤痕,颅骨畸形骨折。

妻子被霸占引发的大案,妻子被长期霸占引发的血案

明显是非正常死亡,并且凶手,或者说加上包庇犯罪的不止一个。尸体的下边是一根断掉的木棍,上边还缠着绳索,应该是用来运送尸体的工具。这个工具,一个人还没法用,得两个人一起抬着。这儿不是第一案发现场,那么第一案发现场在哪儿?又是谁杀害了他?要想搞清这些问题,就得先弄明白死者的身份,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物件。

法医推断死亡时间应该是七天以上到半个月左右,只能按照这个时间以及样貌特征,去案发地点周边排查走访。很快,经村民辨认,确定他就是住在附近的村民杨某新。接下来的调查没费多少力,警方一找上杨某新的二嫂就得知了凶手的身份:杀害杨某新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丈夫杨某国,而掩埋尸体的帮手还有杨某新的大嫂。

妻子被霸占引发的大案,妻子被长期霸占引发的血案

这是怎么回事?为何亲哥哥杀害亲弟弟?一家人都不报警,还帮忙遮掩?随即警方得知了一个颠覆三观的家庭丑闻,杨某国之所以杀害杨某新,实在是因为他不是个人。杨家父母去世得早,两个哥哥看杨某新年幼,对他格外疼爱纵容。没成想,溺爱环境下长大的杨某新,性格自私自利、好吃懒做、暴戾霸道。

二十多岁的人了还不会独立,还赖在二哥家里,脾气还非常不好。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发火,赌、偷,无恶不作。搅得老实本分的杨某国一家更是不得安宁,这些也就罢了,最让杨某国难以忍受的是弟弟长期强行霸占妻子。因为性格等原因,杨某新迟迟娶不上媳妇,久而久之他将目光盯在了温柔美丽的二嫂身上。

妻子被霸占引发的大案,妻子被长期霸占引发的血案

竟趁二哥打工之际,以两个侄子的性命威胁,强行侵犯了二嫂。甚至还扬言要娶二嫂为妻,杨家大哥大嫂也知道这件事,但不敢告诉杨某国。一直到二嫂怀孕了,她不知道该不该留下这个孩子,才将事情告诉丈夫。杨某国得知后大怒,不过冷静下来之后,为了一家的和谐。他选择了隐忍,毕竟是疼爱了多年的弟弟,这份感情一时半会是割舍不掉的。

所以同意生下孩子,并让杨某新继续住在家里,唯一的要求是杨某新不得再对二嫂做出无礼之举。按理说杨某国已经做出这么大的让步,杨某新但凡顾念一点兄弟之情,也该适可而止。谁知哥哥的纵容,让杨某新越发纵容,他坚持要跟二嫂过上如夫妻一般的生活。这就让杨某国忍无可忍了,2003年春节回到家中,决定跟弟弟好好谈一谈。

妻子被霸占引发的大案,妻子被长期霸占引发的血案

意想不到的是杨某新不想谈,他是带着刀来的,想要杀了亲哥哥取而代之。幸亏杨某国反应快,一刀砍偏了,只是去医院缝了24针。没有性命之忧,这一刀,算是彻底斩断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分。杨某国想不明白,自己千宠万爱,怎么就宠出来一个仇人?2003年2月23日,杨某新拿着一把斧头逼着二哥二嫂断绝关系,否则就再一次对二哥下杀手。

恼怒的杨某国直接抢过斧头砍了下去,砍伤杨某新后依然没停手,最终酿成了命案......事后,杨家人都选择了沉默,大嫂甚至帮着掩埋尸体。案发后,杨某国选择了出逃,一逃就是十八年。其实第一次被砍时,杨某国就应该报警,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杨某新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可或许是仍不忍心,或许是法律意识淡薄。他没有报警,导致了第二次的发生,若真如他所说。是杨某新先动的手,那么他还手是正当防卫,顶多属于防卫过当。假如说他在案发后立即报警,而不是擅自掩埋尸体,刑罚应该不会太重。

妻子被霸占引发的大案,妻子被长期霸占引发的血案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QJ、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力暴**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杨某新正在进行行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力暴**犯罪,且有明显过错,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

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使杨某国主观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造成了死亡后果,也应当从轻处罚,至少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说再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构成自首情节,刑罚还会更轻。

可惜的是他法律意识太过淡薄,为了躲避刑罚跑了,在外流浪了十八年。如果不跑,说不准早就服完刑了,错过了多少陪伴老婆、孩子的机会!值得一提的是,杨某国出逃的这些年一直省吃俭用,落网的时候攒下了近十四万元现金,为的就是弥补儿子。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关注热点问题,从案例中学法律。注:涉及隐私,当事人不使用真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如有侵权,请私信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