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招了两名临时保洁员,工资到底怎么发最合适?临时工要不要交社保?
昨天朋友聚会的时候,有个小伙伴说:他们公司招了两名临时保洁员,每人每月工资1600元,年支出为1600×12×2=38400元,公司还给交了社保,这38400元的支出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只能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9600元(38400×25%=9600),于是老板就不开心了,觉得招了两个临时保洁员,发了工资还没法减少所得税,就觉得是财务不专业。
其实啊,这个朋友的做法是没有错的,只是公司在聘用这两个保洁的时候没有做好合理的规划,将其当做正式全日制用工了。像这样的临时保洁员一旦并入全日制用工,公司将要面临交社保的负担,如果将其作为兼职劳务报酬,又很难取得发票,而且公司还要履行代扣代缴个税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企业来讲着实会增加不少负担。
于是我就建议朋友跟他老板提议:将这两名保洁员作为临时用工发放工资,跟他们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这样就不需要交社保,只需要交很少的工伤保险费就可以了。
因为,依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里我建议大家订立书面协议,白纸黑字不会出错哈)。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临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的用工与全日制用工一样也属于企业的一种用工形式,从事的是非独立的劳务活动,不属于劳务报酬,与用工单位也存在雇佣关系。
因此,支付给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应归属于工资薪金,就可以造册入工资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这样一来,只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交一下工伤保险就可以啦,社保也不用交了,可以给公司节省不少钱哦!
你学会了吗?小伙伴们赶紧点赞收藏起来,有疑问的小伙伴,欢迎评论区留言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