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延吉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7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延边州内户口;
(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教邪**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见附件《延吉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延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男性)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2日;(女性)2023年9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延吉市公安局1楼东侧门。联系电话:0433-8150020、0433-8150067;
4、报名材料: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专业技能的,应携带相关专业技术证书;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将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于两日内向延吉市公安局辅警科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
延吉市公安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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