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且看这段文字,我的理解,大概是在为*昌星赖**树碑立传:
在居家搬往香港之前,*昌星赖**一直都居住在福建省晋江市烧厝村。说起*昌星赖**,这里的老少村民都知道,他们口中的*昌星赖**叫“阿肥星”,是一个个子不高,小学三年级都没有上完的人,但又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更是一个发财致富后没有忘记过家乡的人。
据村民们介绍,在坐拥庞大的身家后,*昌星赖**曾经多次回到家乡,只要是村子里有需要的,不管是修路还是办学,*昌星赖**每次都积极捐款。
他曾经在1993年出资修建了村子里的路,如今在他们村口,依然矗立着一个牌坊,上面用烫金字写着“旅港*昌星赖**先生捐建”;附近的“昌兴幼儿园”和“远华中学”,也都是*昌星赖**捐资建造的。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炫富,还是虚荣心作祟,他还专门在老家建起了“*安门天**icon”。这里的*安门天**不管是设计还是建筑,都等比例模仿了北京*安门天**,因为运用了更为先进的建筑方式,有些地方甚至看起来比真正的天安们还要雄伟高大,成了这里的一张旅游名片。

看完上面的文字,不由得不让人产生了想要说上几句话的冲动。
*昌星赖**案件早已经尘埃落定,是非功过自有公论,或者需要留待后人评说。
因为*昌星赖**不仅仅是一个个例,而且是极具代表性的“领军人物”。所以,如何看待*昌星赖**案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在此,还是尊称*昌星赖**为“*昌星赖**先生”更为合适。毕竟,“旅港*昌星赖**先生捐建”的牌坊还巍然屹立,因此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取掉“*昌星赖**先生”的称谓。
再者,国人心目中曾经的一位叱咤风云的成功的“企业家”,麾下能够聚集起来那么多甚至是一大批近乎狂热的追随者,确实是能人在世,“众望所归”。轻而易举地彻底否定其人其事,那是罔顾历史的偏激行为,不值得倡导。
至于,“*昌星赖**先生”的个人生活问题更是“无可厚非”。放到今天的社会,换一个视角去观察,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不值得大肆渲染。
况且,十多年以来舆论导向中有了新的评价,单单董文华icon女士是否*身失**于“*昌星赖**先生”,就是一个尚待商榷的历史遗留问题。
更为值得思考的问题,需要特别拿出来进行整理。“*昌星赖**先生”是改革开发总设计师伟大理论造就出来的成功典范。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看到:
“*昌星赖**先生”,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感召之下,捷足先登的佼佼者。“*昌星赖**先生”,也是先富带动后富的“忠实的践行者”。
虽然赖氏“落魄”后携款逃荒加拿大,但是荣华富贵之时与“一众精英”分享财富,还“修桥补路”,“捐资助学”,“造福桑梓”,如此种种,还算得上是一位“有良心的中国人”,至少良心没有彻底丧尽,没有全部泯灭。
有了好的文章给我们带来的感官享受,就有了深刻思考的欲望。
能为*昌星赖**案件惊醒者,或许还是“有药可救”且“大有作为”的人。
*昌星赖**案件不是贪污,不是受贿,不是诈骗,原始罪名叫*私走**。
抛砖引玉,杞人忧天,胡说八道,怎么评论都可以。
但绝不是别有用心,只为消遣时光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