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出户掌握办证流程 (足不出户业务办理)

为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月1日,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有关不动产业务办理通知,引导群众通过网上申请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新建商品房买卖(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预告登记、存量商品房抵押登记和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上述业务全程网办,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完毕直接颁发电子证书,不需要到现场窗口取证。

目前,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开通多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广大群众和企业可选择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在线申请系统、“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系统对接的银行业务系统及“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减少出行,防控登记大厅、窗口人群聚集和长时滞留。

对于确需前往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的,请办事群众按照市民服务中心和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的防疫工作安排,先到“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预约,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以及进入大厅时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及配合完成有关信息登记。

通知全文如下:

广大企业和业主朋友们: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迅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保障办事群众健康,尽量减少人群聚集,建议广大群众和企业尽可能选择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避免现场办理。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新建商品房买卖(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预告登记、存量商品房抵押登记和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可通过网上申请,全程网办,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完毕直接颁发电子证书,不需要到现场窗口取证。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新建商品房买卖(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注销预告登记业务的,可登陆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在线申请系统,网址:http://121.10.6.152/mainWeb/index/gdbdc,进行申请办理。

二、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存量商品房抵押登记的,可通过已与我中心实现“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系统对接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东莞银行和东莞农商行在线申请。

三、业主查询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可通过“粤省事”-“住房服务”栏目进行查询。

四、如需要咨询业务或反映情况的,欢迎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通过“东莞阳光网”—“阳光热线问政平台”进行咨询、反映。疫情防控期间,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紧急联系电话为:0769-21669270。

广大群众、企业如确需前往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的,请根据市民服务中心和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的防疫工作安排,可采用“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提前3-7个自然日预约,不办理现场取号。进入服务大厅前须按照政府有关防疫要求自觉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如发现体温异常等症状,请立即离开服务大厅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2月1日

【记者】郭文君

【作者】 郭文君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