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传媒网讯(记者 李凭) 1月13日,记者从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已经启动,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抚顺市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报送2021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为做好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年报。
年报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方式可以选择网页报送,即通过百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ln.gsxt.gov.cn/index.html登录,点击“企业信息填报”,依次录入信息并公示。还可以直接到营业执照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这个报送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并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向社会公示。
年报结束后将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抽查。抽查发现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各类市场主体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电话咨询——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7505977
新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2652105
望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8217851
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4631439
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7663577
抚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7805011
新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5060383
清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307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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