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有人向警方报案,说在G1402次的高铁上,邻座的一位男人对坐在他腿上的五六岁左右的女孩上下其手,不断抚摸他的*体下**和掀起女孩的衣服。女孩多次大喊:爸爸,不要再摸我的屁股了!但男子依然无动于衷,接着深入进行他的“爱抚”,目击者告诫男子停止行为,男子说:“我是她爸爸,这说明我爱她!”从言语中得知他们旁边坐着的是女孩的妈妈和外婆,但是并没有相关阻止他们的行为。等高铁到了长沙南之后,一家人收拾行李乘车下去了!目前,记者已向南昌铁路局和长沙警察局报警。

但是从某些人的认知中却不以为然,觉得这只是父亲关爱孩子的一种爱的表示,但是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孩子其实是一味的拒绝,而且这位所谓的父亲的行为严重过激。从中看出大家对于“猥亵儿童”的识别率是很低的。《中国儿童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交性**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实际上,大多数的中国父母对孩子的性别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性教育等一直都是社会的短板。很多对儿童的不正当行为都是往往就是形成于对他们的过激的爱抚之中。而中国的父母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模糊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从男宝宝从小都是和妈妈进入公共浴室的女澡堂,在中国来说也是一件见怪不怪的事情。而这个社会缺少必要的预警机制,以及相关部门缺失确切,明确的处置经验。

所以说,未成年的性教育意识要真正的提上日程,从小就告诫自己的孩子,衣服所覆盖的地方是不能随便允许他们进行触摸,不能随意和自己的亲戚进行洗澡和一起睡觉的行为。要对这些行为进行有力的反抗,勇敢说“不!”很明显,一个成年小伙一直抚摸未成年女孩的胸部,以及父亲一直将自己的手伸进自己女儿的*体下**,这些就所谓的爱吗?我想这是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令人不解的人,老一辈的人并以为然再加上犯罪人也不知悔改,并不知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这是应该引起我们深思的问题的,这样才能避免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