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夫妻遇害儿子失踪案结局 (儿子失踪30年后富婆知道真相)

参考资料:中国刑事警察案例专辑《刑事案例年鉴1991年卷一分册》

1991年10月12日,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县(今双阳区)公安局接到县政法委转来的一封群众举报信,写信人是双阳县太平镇土顶乡小河村村民赵某春实名举报其(时年29岁)儿子赵某在1991年农历7月21日(阳历1991年8月30日)突然失踪后,其(时年27岁)儿媳王丽文就将部分家产(两挂马车、三头耕牛)卖掉并和奸夫李占春经常夜宿鬼混,怀疑王丽文和李占春合谋害死了他的儿子赵某。

儿子失踪30年后富婆知道真相,儿子失踪妻子被害

双阳县公安局如今是长春市双阳区公安分局

在接到这封举报信后,双阳县公安局刑警队王国江队长在午饭后的13时带着1名侦查员驱车来到土顶乡派出所(今土顶镇派出所)了解情况,在土顶乡派出所同志们的协助下对赵某居住的土顶乡土顶村八社进行秘密查访。查访得知赵某确实是在农历7月21日“出走”,至今未归,去向不明。在“出走”前,赵某和李占春还有王丽文同父异母的弟弟祖某双一起吃了午饭。

赵某“出走”后,其妻子王丽文将两间草房和部分家产变卖,领着3个孩子住进了无窗户的烟楼内。另外还查访得知:王丽文和赵某感情不和,夫妻关系紧张,曾经闹过离婚;王丽文还和一个叫赵五的男人跑到山河镇大酱缸村待了十几天后被其娘家同父异母弟弟祖某双从大酱缸村强行拉了回来,当时这事闹得全村尽知,老赵家颜面扫地。群众还反映,赵某之前从来没有出过远门,除了干农活外也没有什么其他可以谋生的手艺,出走的时候正值秋收将要到来之际,所以村民群众对赵某的出走背后的原因议论纷纷。

儿子失踪30年后富婆知道真相,儿子失踪妻子被害

吉林农村的草房,本案受害人赵某家的草房与之类似

此外,赵某的同族亲属还反映了一桩“家丑”,王丽文在1990年夏天带着孩子去土顶乡卫生院看病,曾经在赵某的二姐夫李占春家住过两宿,在此期间两人勾搭成奸,赵某知道此事,但却没有加以干涉。赵某失踪后,王丽文根本无动于衷,并对外宣称说:“赵某出走是去他老姐姐家还欠款。”不过,赵某的老姐夫陈某在赵某失踪后还来到赵家催要过欠款,他向民警们表示,赵某自出走后从来没有来过他家。

通过对李占春的社会关系调查,警方认为他除了和王丽文有奸情这一项属实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常。李占春和赵某各自的母亲是亲姐妹关系,他俩是亲姨表兄弟,李占春随后又娶了赵某的二姐为妻,所以赵某还是李占春的内弟,属于有两层亲属关系的亲上加亲。李占春是土顶村的会计,平素为人随和,群众口碑也还可以,除了和表弟媳妇兼内弟媳妇王丽文有不正当关系外也没有其他不法行为,此人平素胆小,天黑后都不敢走夜路,赵某至今还欠着李占春6000多元,而王丽文变卖的赵某的草房和部分家产也都变卖给了李占春,但李占春并没有以欠款为由就此收下,而是从银行*款贷**进行购买,显得公私分明。

儿子失踪30年后富婆知道真相,儿子失踪妻子被害

身穿89式警服的民警,与本案无关,能很好表现案发时民警的精神面貌

根据查访结果,县局和派出所的同志认为赵某没有出走的理由,依据如下:

赵某和王丽文夫妻关系紧张,而且曾经闹过离婚;群众反映赵某在出走前没有任何异常情况;赵某没有手艺、没有可以投奔的地方、也没有出走的能力;家里还有8亩黄烟和1垧(约15亩)玉米没有收割;家中虽然有债务,但是家中的两间草房、两挂马车、三头耕牛、一垧多的玉米以及部分家具和存款加起来折算下来也有10000多元,还债的问题并不大。

如果赵某失踪,嫌疑最大的显然是其妻子王丽文,依据如下:

赵某失踪后,王丽文无动于衷,既不寻找丈夫,也不通知公婆和亲属;不通知亲属的情况下私自卖掉了房屋以及车马和耕牛。

儿子失踪30年后富婆知道真相,儿子失踪妻子被害

身穿89式警服在街上巡逻的民警,与本案无关,能很好表现案发时民警的精神面貌

不过,初步的排查结果并不认为李占春和赵某的失踪有关,依据如下:

赵某明明知道李占春和王丽文的奸情,但他并不干涉,默认两人的奸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奸情败露杀人灭口的动机;赵某还欠着李占春6000多元,如果赵某被杀,这笔不是小数的欠款将成为死账;李占春有体面的工作,群众口碑也尚可,为人又随和胆小,夜路都没有胆子走,既没有杀死赵某的胆量、也没有杀死赵某的动机;赵某失踪之前,还和李占春和祖某双共同吃了午饭,午饭后才失踪,若真是李占春干的,那不大可能是白天作案。

初步的调查结论认为:赵某有较大可能是被杀,不大可能是出走。不过接下来要怎么做,要不要立案侦查,县局内部产生了不小的分歧,主要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的意见是不该立案,理由是赵某虽然出走了50多天,当地群众都心知肚明,但也没有太当回事,如果此时立案,万一在侦办过程中赵某返回了,公安局的颜面也算丢到姥姥家了,也不好收场。既然不见赵某的尸体,立案的依据不足。

第二种的意见是必须立案,理由是既然现场调查的结果认为赵某被杀的可能性较大,公安机关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精神,应立即对赵某失踪一事进行刑事立案调查。

第三种的意见是赵某出走和被害两种可能性都存在,虽然立案证据不充分,但又不能视而不见,应由派出所先调查一阵再说。

赵某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如果先将嫌疑人控制,万一赵某中途回来,会造成公安局方面的极大被动;但又不能随便放任他们逍遥法外。几经权衡,双阳县公安局徐廉陟局长和刑警队王国江队长力排众议,顶着压力和风险拍板将李占春和王丽文以杀人嫌疑人收容审查,防止他们订立攻守同盟或者畏罪潜逃。

儿子失踪30年后富婆知道真相,儿子失踪妻子被害

身穿89式夏装警服进行现场勘查的民警

于是在接到10月12日当夜将李占春和王丽文带到县局收押,在当夜的审讯中,两个人的态度极为顽固,李占春甚至连对案发当天曾经和赵某一起吃午饭的事实都全盘否认,从头到尾就强调一句话“赵某哪去了,我不知道!”王丽文也是谎话连篇东拉西扯,甚至胡编乱造了一些情节、说出了一些*证假**人,说在8月30日中午是他们和赵某一起吃的饭。但是警方在10月13日找到王丽文提供的*证假**人核实时,他们却全都否认他们曾经在8月30日和赵某在赵某家吃午饭。而关键证人——8月30日那天在赵某家吃午饭并在下午在赵家帮忙捆烟的王丽文同父异母弟弟祖某双此时却已经不知去向。不过祖某双的祖母向警方反映祖某双当天捆完黄烟回家时曾经对她说过“赵某上哪去呀!可能被李占春整死了。”同时说出了祖某双离开后的去向。

儿子失踪30年后富婆知道真相,儿子失踪妻子被害

晒干的黄烟,案发时凶犯李占春是以帮助赵某家捆黄烟为借口去的赵某家

10月16日,在外打工的祖某双被外派的侦查员找到,他向侦查员们证实:8月30*他日**在赵某家吃午饭时赵某和李占春一起喝了酒,推杯换盏很是亲热,饭后赵某拿10元钱给祖某双让他去买几个瓜,三个人一起吃。吃完后,赵某要祖某双去西沟里看看正放在那里吃草的三头牛,当祖某双从西沟回来时发现赵某和李占春都不见了。异母姐姐王丽文对他说:赵某和李占春去土顶村卖黄烟去了,至于赵某到底去了哪里他也不清楚,不过直觉告诉他赵某已经死了。

10月21日夜间警方再度突审李占春,并故意透露给王丽文,让她知道李占春被审了整整一夜。虽然李占春在当夜突审中依然咬死不认,但王丽文却已经被吓得胆战心惊,以为李占春扛不住已经招供,唯恐自己处于被动,主动联系管教要求交代问题。

在随后的审讯中,王丽文说:“(阳历)8月30日李占春在我家吃完中午饭后又吃了西瓜,在祖某双去西沟看牛的时候,李占春的父亲来到我家……李占春趁我不在屋里时将赵某打死了,然后和他爹一起将人装入麻袋拉了出去,尸体埋在哪儿我不清楚。”

预审员认为王丽文的交代虽然供述了大体的过程,但是很多细节对不上,直截了当地对王丽文说:人虽然是李占春杀的,但你王丽文也是参与者,你虽然供述了大体过程,但是情节很多地方对不上,你还有很多细节没交代。

王丽文更加惶恐,最终在预审员们的乘胜追击下交代了她因为急于离婚、但赵某就是不愿意,甚至明知她和李占春的奸情也无动于衷让她倍感羞辱。她觉得无法再和赵某继续生活下去,遂勾结李占春合谋在家中用锄头将已经喝酒喝得昏昏沉沉的赵某打死,并伙同李占春之父李树荣将尸体装入麻袋的犯罪事实,但尸体到底埋在哪里她确实不清楚。

警方随即在10月22日传讯李树荣,没三个回合李树荣就全面缴械,交代了帮助儿子李占春将赵某的尸体装入麻袋,用赵某家的马车运到离赵家500米的一条河沟里埋尸。在李树荣的指认下,警方在河沟里挖出了赵某的尸体。事已至此,人证物证俱全,李占春再也无法抵赖,最终承认了勾结情人王丽文杀害她的丈夫——也是自己的姨表弟兼内弟的赵某的犯罪事实。

至此,这起杀人藏尸案在警方接到报案后仅仅10天就宣告破获。李占春、王丽文以故意杀人罪,李树荣以毁灭证据罪被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毁灭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