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八章内容共有210个必考点,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绿豆青将带你学习210个必考考点,精彩不容错过哦!

第十五讲
企业资质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登记43
1、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
2、资质类别和等级:
施工总承包:共12个资质类别
专业承包:共36个资质类别
施工劳务:不分类别和等级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企业系列要牢记, 出现多选莫选错,施总12,专业36,施工劳务不分级。
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44
1、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延续期也是5年。
2、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3、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办理
(1)合并:可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
(2)分立: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核定。
(3)改制:改制后不符合标准的,按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办理。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历年必考考点,记忆里面关于资质证书的时间,以及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办理条件。记忆小秘诀:合并取高,分立按实际,改制不合标需要重新定,条件不变化,按照变更遍。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工程承包范围45
1、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外100%)。
2、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款贷**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外100%)。
3、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以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外≥50%或外﹤50%但中国技术不行)。
4、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中100%但中国技术不行)。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此考点虽不是经常考查,但是分析近几年的真题法规考查的知识点越来越细。所以,我们要走出中国,走向世界,这个你能不掌握吗?
第十六讲
关于资质的4个禁止46
1、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1)无资质承包主体(实际施工人)的合同定性及效力问题
①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分包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②当作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甚至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
③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④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2、禁止越级承揽工程
3、禁止以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借入资质)
4、禁止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借出资质) 题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禾☘点评
考试星级:★★★★
4个禁止是历年的必考考点。禁止的都是违法的,签订的合同也都是无效合同喽!
建造师的注册47
1、取得二级建造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只能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注册类型
(1)初始注册: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考查形式比较灵活,重点记忆里面的时间。是重要考点需要记住取得的证书和印章只能本人保管使用哦!
建造师的执业岗位范围48
受聘单位
(1)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2)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此考点不是经常考查,但是作为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是我们必须要掌握的哦!记忆小秘密执业需注册,担任项目经理必须受聘并注册于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相信你一定掌握啦!
第十七讲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9
1、8大权利
(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6)接受继续教育;
(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8)对侵犯本*权人**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2、7大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5)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6)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7)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建造师的8大权力和7大义务是历年必考考点,记忆小秘籍:权力是主动的,义务是被动的。掌握了这一点,你还愁做不对吗?
建设工程师必须招标的范围及规模标准50
1、标准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我国政府出钱的)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款贷**、援助资金的项目。(外国政府出钱的)
2、规模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200万)
(2)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货物:100万)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50万)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总投资额:3000万)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必须招标的范围是历年必考考点,里面涉及到的数值较多,根据讲义中所列的关键字进行记忆。抓住关键词,掌握不发愁!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51
1、《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不招标。
2、《条例》的规定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要和必须招标的项目对比进行记忆哦!掌握一种就可以了,是不是觉得轻松了不少!
第十八讲
招标方式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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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适用的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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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
《招标投标法》规定: (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2)地方重点建设项目;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 《条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
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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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 |
《招标投标法》规定: 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家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条例》规定: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人少)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钱多) |
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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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招标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 |
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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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阶段招标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针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第一阶段,技术招标;第二阶段,报价招标(提交投标保证金)。 |
例外 |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历年必考考点,需要掌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情形,记忆小秘籍:邀请招标记住四个字-------人少钱多就可以啦!
招标基本程序53
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
(1)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3)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资格审查、
(6)开标、
(7)评标、
(8)中标和签订合同、
(9)终止招标等。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招标的基本程序是我们学习的主线,掌握了程序,再展开扩充知识点形成知识树。你还怕考不过吗?
投标保证金54
1、金额: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017年版二建法规新版教材规定:
2013年3月经修改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进一步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者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2、起点:开标日=截标日=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的起始日
3、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于投标有效期。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投标保证金可是今年教材唯一的变动点哦,投标保证金只需掌握三点内容,金额、起点、有效期,考试任他东南西北风!
第十九讲
联合体投标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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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1.资格条件 |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意】就低不就高原则——木桶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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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议、责任 |
对内约定按份,对外法定连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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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保证金 |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 以联合体各方 或者 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 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本考点历年必考,考查形式灵活。记忆小秘籍;资质就地不就高,对外连带要记牢,合同共同签!
中标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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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
(一)公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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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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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通知书和报告招标投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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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约保证金 |
金额:上限10%。 |
鸭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中标不难记,掌握并不难。虽然常考查,但需要记牢!
违法发包的情形57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
3)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
4)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5)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6)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7)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作为工程人,违法发包要记牢。多以判断式的考题出现,千万要记住喽,不然要受到惩罚的呀?
第二十讲
总分包的法律责任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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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包法律责任的三句话 |
(1)总包单位依据总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向发包单位承担约定的法律责任; (2)分包单位依据分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向总包单位承担约定的法律责任; (3)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针对分包合同的质量、安全、消防验收、节能等重大问题,向发包单位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 |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总分包三句话以为大家奉上,法律责任,连带责任的承担主体你分清楚了吗?
中标分包和违法分包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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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1、条件 |
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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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可 |
(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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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的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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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再分包 |
《建筑法》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招标投标法》也规定,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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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 |
1、不具有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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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约定又未经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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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体工程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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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再分包 |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分包分合法和非法哦!额,这个是必须要掌握的。历年多次考查,记忆小秘籍:分包不能再分包,主体不能分包,三无(无资质、无约定、无认可)是违法的哦!
转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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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 |
(1)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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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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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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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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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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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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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转包是考试常考内容,一定要重点掌握。
第二十一讲
建筑市场施工主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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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5大类、41条) |
(一)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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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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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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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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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条) |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本考点是易出选择连线题,哪些不良行为,哪些施工单位会上黑名单哦!
诚信行为公布时限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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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 (时限) |
1.不良行为记录: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一般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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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本考点是重要考点,良好是3年,不良行为6个月到3年,考试你能分清楚了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63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2)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谨记心中 。
第二十二讲
合同的内容64
1、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条款。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本考点是常考考点,合同内容是基础,施工合同是延伸,内容了解要记牢。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65
(1)不得违法发包
(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3)及时检查隐蔽工程
(4)及时验收工程
(5)支付工程价款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本考点是常考点,发包人既有享有的权利,也有要履行的义务哦!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66
(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
(4)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本考点是历年考点,承包人不仅要干活,还要有义务哦,五大义务必须遵守。
第二十三讲
建设工程工期67
1、开工及开工日期
2、暂停施工
3、工期顺延
4、竣工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遵循最高院司法解释的3个原则: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重点掌握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多以判断式的题目进行考查。需要重点掌握。
工程价款的支付68
1、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有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2、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
3、合同价款的调整
4、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
(1)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单方结算价
(2)对工程量有争议的工程款结算
依签证;没有签证时可依其他证据确认。
(3)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
(4)工程垫资的处理
(5)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优先受偿权是考试的常考考点,一定、务必、肯定要掌握住。
合同价款的确定69
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此处只要记住备案是根据就可以轻松选出正确选项了。
第二十四讲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70
(1)利率的确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款贷**利率计息。
(2)利息的起算: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①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②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是要支付的而且是与银行的利率计息,不能高于的。
工程垫资的处理71
(1)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没有约定按工程欠款处理;
(3)没有约定垫资利息的,不得要求支付利息。
【注意】有约,从约;没有约定垫资的,按照工程款处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垫资并没有被规定为违法这一点要牢记哦!
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72
(1)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3)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优先受偿权的顺序一定要缕清楚,记住消费者是最优先的。
第二十五讲
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73
(1)具有违约行为;
(2)造成损失后果;
(3)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构成要件虽然有些抽象但也要牢牢记住的哦。
无效合同特征74
无效合同的特征是:
(1)具有违法性;
(2)具有不可履行性;
(3)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重点记忆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这是考试中会考查的内容。
无效合同的类型75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意】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注意】记住无效合同的20个字: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非法目的、公共利益、强制规定。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欺诈胁迫如果损害的是国家利益那这份合同就一定无效了,因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啊,想想确实是这个道理。
第二十六讲
无效的免责条款76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有了无效免责条款,霸王条款就不能横行了,棒棒的!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77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主体不合格)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主体不合格)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订立合同的程序不合法)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施工环节至关重要,因此对施工合同的必须合法有效,无论主体还是程序哪个环节都要合格。
无效合同法的法律后果78
(1)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因为要用来解决纠纷的。
第二十七讲
合同的履行79
履行原则:全面履行、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
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这一考点比较简单其实质就是要履行义务。
无效合同的工程款结算80
(1)竣工验收合格: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应支付工程款,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后验收不合格的,可拒绝支付工程款。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合格还是不合格是界线,做题时首先要搞清楚是哪种情况。
效力待定合同81
【注意】三个主体: 限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 。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限人)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效力待定合同所涉及的情况比较多结合框架图记忆更清晰
第二十八讲
合同的变更82
(1)合同变更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变更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手续
(3)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
(4)企业名称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签约人的变更不影响合同的变更
鸭题榜建造师学习队长 绿豆青 点评:
考试星级:★★★★☆
合同变更中的第四点内容是最容易出题的,要重点记忆。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83
1 .权利的转让
(1)不得转让的债权:①合同性质不得转让;②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和抵销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从权利随主权利转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抗辩权和抵销权也随之转移
2 .义务的转让
义务的转让:经债权人同意
3 .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概况转让)
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经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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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星级:★★★★☆
权力的转让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但是义务的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才可以。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84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尤其注意与无效合同的种类对比);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2)撤销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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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星级:★★★★☆
此处的欺诈胁迫损害的并不是国家利益,这点要和无效合同区别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