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描起源于十四世纪的欧洲,完善于十五世纪文艺复兴时期。随着中西文化的交流,在20世纪初期由以徐悲鸿为代表的一代艺术教育家正式将西方素描正式引进中国。素描在我国传统绘画中称为“白描”,是用毛笔和墨所作的纯线条的绘画。其中俄国、法国的素描学派对我中的素描教学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素描这个概念,通常指的是在有限的二维空间上应用线条、单一色调等造型因素将物体和景象的外形、动作及其在空间的相互关系表达出来的一种造型艺术手法,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起源于西洋造型能力的培养,专指用于学习美术技巧、探索造型规律、培养专业习惯的绘画训练过程。

对于艺术家来说,素描是一种研究世界的特殊方法,而这种方法使人们去认识生活中的各种自然形态成为可能,并创造性地掌握这些自然形态,最终转化为艺术形态。由此可见,素描可以产生两种观点:从学习认识的观点来看,素描是研究描绘对象和积累专业知识的一种手段。在创作观点来看,素描对于掌握了专业知识的画家来说,是实现创作意图的手段。即创造艺术形象的基础。

由于素描画排除了色彩的直接表现,集中运用造型艺术的基础因素去表现对象,所以它是造型艺术的基础。在绘画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既有别于素描创作又有别于画家的素描习作的素描基础训练。这种系统的素描基础训练,已经成为学画者的必经之途。

在素描写生中,创作者必不可少需要去观察对象的形体结构,任何事物的形体是由结构决定的。素描创作者可以应用物象在体积空间中展现的轮廓、自然物象中的大小比例观念、素描的基本因素线条与调子等去表现观察对象的体积感、空间感、质量感、整体感,最终达到创作出素描作品的完整性,即认识和表现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形与神的统一。
线条、光线、块面、体块、方位和解剖学等内容是绘画技术基础的六大造型要素。这些要素都是互相独立的,也是互相依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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