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向绥化市民警救助基金会捐助
3月27日,黑龙江中远贸易集团、日月同辉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晓明先生率领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及集团员工走进了由绥化市公安局发起的“民警公益救助基金捐赠活动”现场。刘晓明先生代表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向救助基金捐助50万元善款。

2.四川禄宏商品现货市场“禄宏新零售”正式上线
各会员单位及交易商:
为了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商品流通、满足广大会员单位及交易商的需求,四川禄宏近期新研发的项目——“禄宏新零售”已研发完毕,今日正式上线。欢迎各位交易商咨询。
特此公告。
四川禄宏商品现货市场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3.绿金商品(辽宁)中药材资源贸易中心关于绿金商品石斛周现货新合约上市公告
2017年4月5日起,绿金商品(辽宁)中药材资源贸易中心石斛周现货新合约将上市交易。

4.广东金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关于关闭原交易市场公告
各会员单位、交易商:
为顺应市场发展的需求,优化业务模式,金德大宗经研究决定进行业务转型并关闭原来的交易市场。现已对客户资金核对清算完毕,即日起客户可自由进行出金。会员可联络会员管理部安排出金事宜。并请所有客户于2017年4月15日前出金,届时原交易系统将全面关闭,可能会影响客户出金。
感谢各会员单位和交易商的合作、支持和配合。
详细情况可向会员单位及金德大宗客服热线400-101-1383咨询。
特此公告!
金德大宗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5.中航国金商品交易中心关于暂停服务公告
尊敬的交易商:
根据《中航国金商品交易中心现货挂牌交易规则(试行)》第38、86条之规定,自2017年3月28日09:30起对普洱茶商品 “勐海陈香”“新班章”暂停服务一小时,于2017年3月27日10:30恢复平台服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特此公告。
中航国金商品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7日
6.贵州西南农品中心关于提高福鼎白毫银针和武夷肉桂预付款的通知
2017年4月6日开市前,贵州西南农品中心预付款额度均提高到50%,同时开市后不允许订立新合同,只允许转让。

7.湖南省中南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关于调整DS1704合约订单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2017年4月5日起,湖南省中南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大蒜DS1704合约订单保证金将调整为100%,2017年4月14日为最后交易日。

8.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关于调整现货挂牌产品履约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2017年3月30日起,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所有现货挂牌产品(大红酸枝、绿奇楠)的履约保证金提高至30%。4月10日(星期一)起,保证金提高至40%。4月17日(星期一)起,保证金提高至50%。4月24日(星期一)起,保证金提高至100%。

9.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关于海产品现货中远期商品合同DXFZ1704临近集中交收日的提示性公告
各交易商、会员单位及合作单位:
为减少交收违约风险,根据《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海产品现货中远期交易细则》(试行)规定,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在中远期商品合同(DXFZ1704)进入集中交收日(2017年4月28日)倒数第20个交易日(2017年3月30日)开始,上调履约金比例。
1.在交收日倒数第20个交易日(2017年3月30日)闭市后,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按照货款比例的40%冻结该商品合同买方交易商和未提交《注册仓单》的卖方交易商的资金。
2.在交收日倒数第15个交易日(2017年4月10日)闭市后,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按照货款比例的60%冻结该商品合同买方交易商和未提交《注册仓单》的卖方交易商的资金。
3.在进入交收日倒数第20个交易日前,已经提交该商品足额《注册仓单》的卖方交易商不予以执行以上履约金上调措施。
4.在该商品合同进入交收日倒数第10个交易日(2017年4月17日)闭市后,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按照100%货款对买方交易商进行冻结,卖方交易商必须提交该商品足额《注册仓单》。未符合要求的交易商将在当日闭市后被视为交收风险交易商,由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在下一个交易日对其该商品持仓进行代为转让。且下一个交易日不允许任何交易商新订立该商品合同。
5.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动向对上述规定上调的履约金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请各交易商、会员单位及合作单位做好相应措施,防范交易交收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
2017年3月27日
10.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清明节临近,根据我所休市安排的公告,4月2日至4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清明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2017年3月31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二、2017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如下:
铜、铝、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6%;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7%,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5%。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3月24日
11.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17年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3月31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5日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关于连续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3月24日
12.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豆粕期货期权上市及2017年清明节期间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为了使会员单位明确豆粕期货期权(以下简称“豆粕期权”)上市及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现提示如下:
根据我所《关于豆粕期货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商所发〔2017〕99号),豆粕期权合约自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09:00起上市交易,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当晚不进行期货夜盘品种的夜盘交易;3月31日(星期五)豆粕期权和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均为08:55-09:00。
另根据我所《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大商所发〔2016〕339号),3月31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5日(星期三)豆粕期权和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均为08:55-09:00,4月5日(星期三)当晚恢复豆粕期权和所有期货夜盘品种的夜盘交易。
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7年3月27日
13.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17年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2017年3月31日当晚,郑州商品交易所不进行夜盘交易。2017年4月5日8:55-9:00为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2017年4月5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14.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17年清明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2017年3月30日起,郑州商品交易所除菜籽、动力煤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