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骇人听闻的闻所未闻的惨烈真实案例。
1995年6月的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原山东省某某油田职工孙岳,捆住已脱离夫妻关系的前妻吕宁,烧红铁锥,在她胸腹部一笔一划烙了8个不堪入目的字,一边烙一边说:"就是要让你找不到男人!"剧烈的疼痛使这个可怜的女人一遍一遍昏死过去.....
吕宁的老家在浙江农村,江南水乡使她出落成一个漂亮的姑娘,身材苗条,个头适中,白白净净的脸上挂着一双大眼睛,显得格外秀气。
吕宁有个姐姐,早几年来到了山东某某油田,结婚成家。
开始时,吕宁并没有想在山东成家,而且她还年轻,不到20岁。
后来,和她姐姐在一起的一个老乡提出了在山东找对象的事情。山东这个地方不错,油田虽说
苦点累点,但待遇挺好,何不在这里安家,找个对象。
同时,姐妹俩在一个地方,彼此也好有个照应。一来二去,经常提起这个话题,吕宁也动了心了,便同意在油田找个对象结婚的事情。
于是,在老乡的介绍下,孙岳出现在吕宁面前。孙岳长得仪表堂堂,1977年参加工作,父母都是油田的老职工,但孙岳有个毛病,就是脾气暴躁,好打架斗殴。时间长了,家里也管不了。参加工作后,工作也不积极,经常在班上找不到人。
后来因盗窃单位财产被公安机关劳教二年,监外执行,单位每月发给30元生活费。
正在这个时候,吕宁同孙岳认识了。谈恋爱也没有多长时间,有好心人告诉她孙岳的情况:劳教犯,好打架。对这些,吕宁并没有特别在意,觉得现在还年轻,犯点错误改了就行,以后结婚过日子就行。
从内心里讲,吕宁和孙岳谈不上什么感情,更谈不上爱情。结婚时,吕宁还不到20岁,也没有考虑多少,觉得只要和姐姐在一起就行。
所以,当别人介绍孙岳时,她见小伙子长得挺帅气,也就没多想就同意了。孙岳呢,本来在油田是个打架斗殴闻名的人,找个对象不容易,忽然吕宁出现在他面前,而且人又长得秀气漂亮。对于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孙岳当然是喜上眉梢。
他向吕宁表示,结婚以后,坚决改掉原来的坏毛病,好好上班,好好过日子。
1984年的一天,两人结婚了。
结婚后的最初一段日子,孙岳比较守规矩,也不打架了,下班也能够按时归家。吕宁没有工作,在家中操持家务。不久,一个可爱的女孩诞生了,家里的家庭气氛浓了起来。
然而,这样的好日子没能维持好长时间,孙岳就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有了孩子以后,孙岳以前的许多狐朋*友狗**找上门来,他们一来就要喝酒、吹牛不干正经事,常常一闹就是大半夜。吕宁也跟着忙活,烧水、做菜、做饭。如稍有怨言,孙岳就随手甩给吕宁几巴掌。
由于吕宁没有工作,为了维持家庭开支,聪明能干的她开了一间裁缝店,给人做衣服,挣钱来补贴家用。
孙岳喜欢喝酒,有时一天就要喝个半斤八两,喝醉了酒就要打人。
1992年,孙岳喝醉酒骑摩托车撞死了人,要赔人家钱,都是吕宁借钱赔上的。
此时,孙岳打骂吕宁成了家常便饭,有时用手打,用脚踢。后来就专门用吕宁做衣服的尺子打,边打边口中数着,有一次一气打了40下,打得吕宁身上皮开肉绽。
有一次,吕宁实在被打急了,跑到法院,找到法官要求离婚。法院、单位领导找孙岳,他态度非常好,说: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我再也不打了。并且给吕宁写*过书悔**,保证今后再也不打妻子了。
直到离婚之前,吕宁手中孙岳的*过书悔**就保存了厚厚的一叠。
不久,孙岳又故伎重演,在家里经常借酒施威,逼着吕宁*光脱**衣服,用皮尺抽打,打昏了再用水浇醒,不许穿一丝衣服、不准盖被子,甚至将吕宁撵到院子里挨冻。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孙岳总拿吕宁出气。
一次,吕宁遭毒打后,躲到姐姐家去。孙岳就追到吕宁的姐姐家,拿起房里的菜刀,要杀孙宁的姐姐,幸亏让人将刀夺走。
1992年夏,孙岳在外开了个饭店。从那以后,他十天半月不回一次家,经常和女服务员睡在一起,后来竟发展到带女服务员回家来住。吕宁不答应,孙岳就打她,而且还不准哭,越哭越打,把嘴都打破了。打完后插上门,不让吕宁出去,怕她鼻青脸肿让人看了说他。
有一次,孙岳晚上带了一个女服务员回家来,吕宁以泪洗面。孙岳出来看见吕宁哭了,举拳就打,打完了,又把吕宁拖到另一边屋里,自己和那女服务员都*光脱**衣服,让吕宁看着他和女服务员发生关系。这对一个妻子,一个女人来讲是最大不过的耻辱,吕宁不干,孙岳不准。
第二天吕宁早起还得给孙岳和女服务员做饭吃,而他和那女服务员则一觉睡到太阳升起老高。这种情况多次发生,折磨得吕宁几乎精神失常。
1993年,吕宁再次走进法院的大门,声泪俱下诉说了她的遭遇,法官们一个个气愤不过,拍案而起。
一位老法官带着吕宁来到医院检查伤情时,在场的医护人员都惊呆了,流下了同情的眼泪。吕宁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尤其是她的阴部被孙岳摧残得已不成样子。
后来,急于摆脱苦海的吕宁给孙岳一笔钱,孙岳答应离婚了。
1993年8月,法官依法判决孙岳和吕宁离婚。可就在离婚的当天晚上,孙岳又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并扬言不准吕宁嫁人,否则,杀了她全家!
离婚后,孙岳打起了如意算盘,这边同年轻姑娘谈着,那边不准吕宁嫁人,他可以为所欲为。
谁知,他和那女孩接触了一段时间后,对方觉得孙岳品行不端,跟他吹了。这一下,孙岳火了。
1994年6月12日,星期天晚上11点,孙岳喝得满嘴酒气,来到吕宁住处,恶狠狠地说:今晚上,我要毁了你。
吕宁害怕极了,说:到底为什么,我怎么惹了你,已经离了婚,你过你的,我过我的。
孙岳说:"不为什么,我就要毁你。
吕宁张口想喊人,孙岳过来一把捂住吕宁的口往屋里拖,吕宁这时大叫起来,孙岳随手从桌上拿过一块抹布塞进她的口中。
随后,孙岳将吕宁摁倒在水泥地上。用钢笔在她前胸及腹部、小腹部上写上8个大字:" xxx 玩过的破鞋"。然后,拿着吕宁做衣服用的锥子烧红了,按照笔划在吕宁身上烫字,顿时,一阵焦糊味在屋里弥漫。边烧边骂。
钻心的疼痛使吕宁渐渐失去了知觉昏了过去。从午夜12点开始到凌晨4点多钟,孙岳一直将那8个字烫完,摧残吕宁长达四小时之久。在这期间,吕宁昏了好几次,人事不醒。
清醒后,汗水整个湿了一地。在烫字的过程中,吕宁起初还清醒,后来就麻木了,只闻到满屋的焦糊味,在后来法医出示的伤情鉴定报告中证实,吕宁的腹部烫烙字处已达三度烧伤程度,属虐待摧残性伤害,在毁伤过程中伤者所受痛苦巨大。
清晰的法医照片显示,在吕宁的前胸腹部烫烙的痕迹,竟有73处之多。
吕宁事件发生后,公安局迅速组织力量,迅速将孙岳抓获归案。随后,油田厂里的领导为了给吕宁治疗和生活提供保证,倡议在全厂发展捐款活动,并支付了医疗费,在山东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了两次植皮手术,将刻在吕宁身上的8个不堪人目的字用手术去掉。
针对吕宁的具体困难,也安排她在单位食堂临时工作,使其有了一份固定的收入。
案发后,一封封强烈要求严惩罪犯的控告信,雪片一般飞向有关组织、新闻部门。
据公、检、法多次调查了解,孙岳在家对吕宁非打即骂,在外盗、抢、赌、嫖、不杀人不足以平民愤。
1995年9月25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处孙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罪大恶极的流氓犯孙岳终于得到了应得的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