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塞浦路斯旅游签证所需资料
1、护照原件,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
2、签证申请表;
3、半年内白底彩照;
4、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
6、经济状况证明:须提供申请人名下近 3 个月银行活期流水账单,余额为3-5万元或以上,如有定期存款、理财产品、房产证、汽车行驶证等辅佐资产证明可一并提供;
7、旅*行游**程安排;
8、机票订单;
9、酒店住宿证明;
10、在职证明/在读证明/退休证等
二、受理塞浦路斯签证中心所在城市
北京、济南、西安、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武汉、沈阳、成都、重庆、昆明、长沙(暂时关闭)
三、符合以下条件可免签证入境塞浦路斯
1、持有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进入塞浦路斯无需签证
2、中国香港、澳门居民入境塞浦路斯无需签证,180日内停留最多90日
3、有效的两次或多次申根签证(需曾使用进入过申根区)持有者或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国公民,或者持有申根地区、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颁发的居留证的人群可进入塞浦路斯共和国不需要办理签证,只可短期停留不超过90天,或半年内总计停留不超过90天。土耳其和阿塞拜疆公民不适用于此项规定。
四、塞浦路斯旅游签证有效期、停留期、受理时间
签证要求180天内入境停留不超过90天。
具体每位申请人的签证有效期、停留期由领馆批准决定。
受理时间:7-10个工作日(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