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起诉 (离婚起诉如何走法律程序)

01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起诉,特殊离婚案例如何解决

杨律说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民事案件管辖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民事诉讼法及解释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实践中,适用本条规定时需要提交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初步证据,如被告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双方的聊天记录,被告乘车记录以及结合被告工作性质(如被告系因工作调动离开住所地的,被告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调动证明)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02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杨律说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03

夫妻双方住在国外但未定居,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杨律说法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