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我们的生活中广告随处可见,走在大街上的各种广告牌,刷视频时的直播带货,乃至听得爆火歌曲也可能是广告歌。
在这样的情况下,广告的数量显然已经大大饱和,想要吸引到用户的注意力,只能让自己的广告独具创意。
而为了这抓人眼球的创意,各个公司的广告部门频出奇招乃至“损招”,所为的不过是能再多一些点击量。
但正所谓过犹不及,太“稀奇”的广告早晚会招来反噬,被主管部门处罚。

案情概要
2022年3月,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所谓的“广告”,瞬间引爆网络,招来众多恶评。
据称,其在自己运营的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不雅文章,题目非常奇葩——《女人的脚臭是男人的5倍?不信现在闻一下》。
在这篇文章中,涉事公司通过各种各样的“严谨资料”,来论述了自己“女人脚臭”的观点。
文章的内容称女人足部汗腺比男人多四倍,再加上总是穿高跟鞋、长靴等物品,细菌繁殖率是男人的近四倍。

在随后的内容中,又分别论述了女人的各个部位都很“脏”,再干净的女人也不行,比不上男人。
那么花了那么多功夫吐槽女人脏,是为了什么呢?
当然是为了给自家带货了。
在文章的末尾,商家终于图穷匕见,给出了“拯救脏女人”的办法——购买宝洁全身香香五件套!
这样的广告显然属于近年来流行的“贩卖焦虑型”,通过让女性产生对自身卫生问题的忧虑来获取利益。

只可以这次商家的如意算盘失算了,甚至可以说被砸得稀巴烂。
该文章发布后被截取了其相关*辱侮**性内容,搬运到了微博上,引起了无数大V和女权主义支持者的注意。
而面对无数“*辱侮**女性”的声讨,该公司并拿不出合理的解释,只能尽快将文章删除、账号注销,准备就此息事宁人。
虽然之后公司还发表了道歉声明,表示自己一贯提倡平等,对该事件深刻反思,绝不再犯,但仍然没有降低该事件的舆论风潮。

无数人纷纷表示: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该事件,给予其应有的处罚。
而在该事件过去3个月之后,2022年6月24日,宝洁公司终于迎来了自己的处罚。
最终宝洁公司因为发表不当内容,利用男女体臭对比发广告的行为,被罚款70万元。

法眼浅见
本案中的宝洁公司说名字可能很多读者不太熟悉,但他们旗下的产品可谓是家喻户晓了。
作为洗发水品牌的海飞丝,作为香皂品牌的舒肤佳,作为洗衣粉品牌的汰渍,还有作为牙膏品牌的佳洁士,这些著名产品也仅是其旗下产品的冰山一角。
除此之外容易被人忽略的点是,本案虽然称呼其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但宝洁公司并非中国公司,而是美国日化领域巨头。

上一次作者文章涉及宝洁公司,还是在其产品含有一级致癌物事件中。
在该事件中,宝洁公司就其在美国被检测出“意想不到含量的苯”致歉,并召回了北美地区的产品。
而至于中国市场,其发布公告称符合相关标准,并没有召回。
作为美国公司为美国提供不合格产品,而为我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实在令人感动,禁不住潸然泪下。

回到本案中,宝洁公司的文章到底违背了什么法律呢?
既然发布的文章属于“广告”,那么适用的法律自然是《广告法》。
在《广告法》的第九条,详细列举了广告中不得出现的各种情形。
比较常运用到的情形主要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以及“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运用的则是第七项: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这自然与本案造成的不良后果十分符合,不过我们还应注意到一个特殊点。
该法条第九项是“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而这也是众多微博网友主要关注的点,即对女性的性别歧视。
至于为什么没有适用这一点暂时不得而知。
不过结合处罚决定中“经核对,广告在引用引证内容时,未标明出处,与原引证内容不完全一致。”的说法,或许其内容中有一部分是真实的,但是其产生的恶劣社会影响不可磨灭。

这一条同时表示其还违反了《广告法》第11条。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而其处罚则是依据第57条。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本案对其处以七十万罚款虽然很多,但也并非是顶格处罚。

其实类似的处罚我们之前也见过,最有名的莫过于因为“从小喝到大”闻名全国的椰汁了。
对该企业类似广告语的争议已经十余年了,几乎从未停止过。
而2019年3月时,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就认定其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对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可见,良好的正能量广告才应当是企业的追求。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你认为对其的处罚是轻了还是重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