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精彩的比赛,总是毁在最后时刻,总是裁判成为主角,很CBA。
当*疆新**与辽宁的比赛进入最后4秒,双方打平,赵继伟先投篮不中,双方陷入篮板球争夺,赵继伟以一个“空中接力”式的动作,将球投进篮圈。但这精彩的进球引来的却是*疆新**将帅愤气填膺——计时器在一开始没有走动,赵继伟的进球,有违例的嫌疑。
决定权交给了裁判,于是,我们再一次见到了CBA裁判的丢锅能力,仍然判决进球有效。
CBA各支球队主场的记录台,或多或少都出现过停表故障的问题,但每一次裁判都很难给出令人信服的决定。归根结底,仍然是裁判无法承担应有的责任。按照规则,一旦计时器出现问题,记录台以及技术代表应该给裁判意见,辅助他做出正确决定。

那么,这锅真的可以甩给技术台吗?
但在2014年,国际篮联增添了新的规则,扩大了即时回放的用途,其中第三小条明确规定,“比赛任何时候,决定中篮是2分还是3分;比赛计时钟或投篮计时钟出错时,决定如何修正时间;辨认哪名队员应该罚球;辨认哪些球队成员参与了打架”。也就是说,即便记录台判定计时没有问题,裁判仍然可以通过看回放决定是否修正时间。
我们当然可以理解为裁判在观看录像回放后,同意记录台的意见,认为尽管计时器出现问题,但计时本身没有问题。转播本场比赛的央视解说员刘星宇也提到了“尽管表一开始没动,但随后跳动的频率很快,有可能就是4秒”。
问题在于,本场比赛的当值裁判,并没有花费大量时间看回放录像就匆忙做出决定。他们急于让比赛终结,进而避免让自己陷入另一个困境。
这就是裁判的最大问题,即便有外界压力——辽宁主场,又是大比分0比3落后,诸多球迷已经陷入疯狂,倘若判决进球无效,很有可能引起骚动,但裁判也不应该如此仓促地给出答复,摆出妥协的架势。他们应该更多地查看回放录像,乃至一帧帧记录时间,给出权威的答复。

而且,篮球规则中强调了一点,“可纠正失误”,宗旨就是竭力让比赛回到“可纠正失误”之前,辽宁队最后时刻的进球,就属于“可纠正失误”。按照这条规则,哪怕不看录像回放,裁判也可以判决双方重新打最后4秒钟。
这次裁判判决的问题,并不属于“黑哨”,事实上,在大部分时间内,他们的执法是公正的,但最后时刻的丢锅,却严重影响着CBA的形象,也毁掉了裁判的公信力。
这样的判罚绝非偶然现象,在过去的几个赛季,CBA充斥相似的“昏哨”,当双方争执不休时,裁判更多地以和稀泥为主,这就是我们熟知的不作为。以本场比赛为例,裁判在必然要得罪一方的情况下,做出了看似性价比最高的判罚,安慰了现场球迷,又不至于对整个大局势造成影响,从3比0变成3比1,*疆新**队晋级仍然是板上钉钉,受到的影响并不大。

但职业联赛的“公平、公正”呢?CBA的形象呢?裁判的形象呢?
面对一场具有争议的比赛,我们只能将希望寄托给裁判,但偏偏他们选择逃避,畏惧承担责任。这也正是中国篮协此前的老问题,从上到下,将不作为认定为不作恶,并以此为荣。他们从不考虑如何给CBA联赛带来正面影响,以及通过规则来维护“公平、公正”,而只是简单地认为没有吹“黑哨”,就是裁判的最高境界。
对裁判而言,不作为就是让相关人员将底限视为上限,而原本应该成为上限的“正确执法”,变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们似乎忘记了,不作为就是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