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34岁博士 (武汉37岁医学博士)

2011年2月12日11时,34岁的在读医学博士郑刚,来到湖北省人类精子库。他轻车熟路走进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采精室。

这个房间内有一个洗手盆,一台电脑,还有一张沙发。墙上贴着好几张大尺度的美女照片。

这是11天之内,郑刚第五次来采精。

武汉34岁博士,武汉37岁医学博士

和前四次不同的是,郑刚这次没有活着走出采精室。他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捐精过程中意外死亡的人。

郑刚的父亲郑金龙觉得儿子死得太蹊跷,将学校和医院生殖中心告上法庭。他不满意学校给的8.8万补偿金,“村里的一头黄牛都值十万块,一个博士还赶不上一头牛值钱?”

郑金龙要求赔偿400万。法院会怎么判决?郑刚之死到底有何隐情?

01艰难求学路

郑刚1977年出生在湖北鄂州的一个小村子里。他从小品学兼优,是父母的骄傲。1993年,郑刚参加中考,取得全校第一的好成绩。这一年,他考上重点高中,哥哥郑静则考上大学。

当时,郑金龙在供销公司做采购。为了拿到高额补助,郑金龙申请外派去黑龙江。他坐硬卧、吃馒头和榨菜,苦熬几个月,加上东挪西借的钱,终于把孩子们的学费凑齐。

1996年,郑刚参加高考前突然发起高烧。他带病坚持考试,结果成绩不理想。他考上三峡大学的临床医学专业。面对一年5000元的高额学费,郑金龙又犯了愁。那时,一个月的工资只有几百块钱,上哪里找这么多钱?

没办法,哥哥郑静休学去深圳打工赚钱供弟弟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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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家里仅有的52平米的房子抵押出去换了 3000元的高利贷。全家人搬到工厂的废旧仓库居住。高利贷利滚利,再也无法还清,房子最后成了别人的。

郑金龙还献了16次血,只为了那微薄的补助。

这一切,郑刚都看在眼里。他知道他的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还属于为他奉献出一切的家人。

在大学里,郑刚拼命学习。他获得奖学金,拿出一部分寄给家里贴补家用。

02夫妻同校读研

2001年,郑刚终于大学毕业,可以赚钱回报家人了。他被分配到湖北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

郑刚非常珍惜这份工作,每天早出晚归,不辞辛苦地钻研业务。很快,他晋升为心脑外科主治医师。

对于个人感情,他不想去谈。父母着急了,催促他赶快找对象结婚。

工作三年后,郑刚和同院的护士吴玲谈起恋爱。两人在2006年8月走进婚姻的殿堂。

婚后一年多,吴玲没有怀孕。老两口又着急了。郑刚解释妻子有子宫肌瘤,不能生育。这让老人不能接受。

郑刚对父亲说:“吴玲没有嫌弃我们家穷嫁给了我,我就要一辈子对她好。”善良的郑金龙没有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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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郑刚大学时谈的女朋友回来找他,但郑刚一口回绝了前女友复合的要求。在他的心中,婚姻就是一份承诺。给了一个女人,就不能再给第二个女人。

8月,郑刚考上了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而妻子吴玲也考上这所学校的研究生。

不久,又有好消息传来。吴玲的子宫肌瘤手术清除后,可以正常生育了。郑金龙眉开眼笑,这下他终于可以抱孙子了。

好消息纷至沓来,郑金龙觉得自家的日子越来越好,每天他心里都充满喜悦和希望。没想到,噩运在不经意间向这个家庭袭来。

03命丧捐精室

2011年,湖北省精子库试运行,此机构就建在郑刚就读的学校里。

郑刚了解到,现在有一半以上的夫妻不孕不育,都和丈夫的精子质量不佳有关。为了科学研究和帮助一些家庭实现孕育下一代的目的,精子库号召健康的男性积极捐精。

参与捐精的男性不能有乙肝、丙肝等传染性的疾病,也不能有艾滋病等性病,身高、体重也都有一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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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生殖中心在广大学子们中间大力宣传捐精的意义和好处。郑刚还有半年就博士毕业,他作为学校里的研究会主席,带头响应号召去捐精。

宣传中还称,只要按要求完成采精,就能得到4000元的补偿金。

没有费多少事,还能有金钱补助,这对从小生活困苦的郑刚来说也很有诱惑力。

妻子吴玲也支持他。反正两个人也即将要宝宝,正好来提前检查一下精子合不合格。省得特意去检查了,一举多得。

经过层层的检查和筛选,郑刚成为少数通过体检的人之一。他和生殖中心签订《捐精知情同意书》。

采精是通过*慰自**的方式进行。2011年2月1日,郑刚开始第一次采精。前四次进行得很顺利,当第五次被通知来采精的时候,郑刚感觉有点不太舒服。可能是采精才频繁了吧。

两天一次,对有的人不是事。但这对学习压力很大的郑刚来说,有些劳累过度。

不过他没太当回事,反正一会儿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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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傍午,郑刚走进采精室。过了快一个小时,郑刚也没出来。工作人员感觉时间太长了,超过往常用的时间。值班医生给郑刚打电话,却没有人接。

他们担心郑刚出事,便破门而入,结果发现郑刚脸色苍白躺在地上。工作人员赶紧将其送去抢救。但抢救无效,郑刚被宣告死亡。

郑刚的妻子吴玲先接到郑刚去世的消息,然后郑金龙也被电话告知这一噩耗。

郑金龙心急火燎地赶到学校,看到已经僵硬冰凉的儿子,悲痛不已。这可是全家倾尽心血培养的宝贝儿子啊!老两口数次哭晕过去。

学校很快派人来和家属协商此事。他们拿出一份协议,称“郑刚系自愿捐精,在取精室发生猝死”,校方“出于人道主义”支付各种费用8.8万元,同时对吴玲读研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减免2万元,还承诺毕业后给她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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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希望家属马上签字,并同意立即将遗体火化。吴玲签字同意。

但郑金龙始终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他不能让儿子不明不白地死了。

03重30斤的证据

郑刚身体健康,很少生病。春节期间刚进行的体检,没有任何毛病,也没有容易引起猝死的心脏病。郑金龙认为,是采精过程有问题。他坚称儿子由于吃了医院给的助兴药才死的。

他要求赔偿400万元。这个数字是郑刚博士毕业后20年拿的工资总和,加上赡养父母等需要的钱数。

郑金龙没有钱请律师。他打听过,律师费要付36万。所以,他只能自己搜集证据,为儿子讨回公道。

他将郑刚的体检报告、各种荣誉、论文都收集起来。他还找到当初郑刚看到的宣传资料,上面说捐精对身体有好处。但郑刚却因捐精死亡,这是不是宣传与事实不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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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个官司,郑金龙一年的时间花掉28万元。这些钱大都是借的高利贷。为了儿子,他不得不这样做。

——拿到各种证据都要花钱托关系,购买保存证据的笔式录像机、扣式录音机、钥匙吊牌摄像机、日本进口数码相机等等也需要大量金钱,还有吃饭住宿和坐车的花费。

2012年6月19日,武汉洪山区法院公开审理郑刚死亡赔偿案。郑金龙带着6大袋30斤的证据走上法庭。但因证据不足,推迟审判。郑金龙费钱费力找到的这些“证据”,不足以成为呈堂证供。

9月11日,第二次开庭。郑金龙在法庭上哭诉了一个多小时,但他的诉求依然无法得到法庭支持。

在法院看来,高校与医院生殖中心手续齐全,没有违规操作。而且他们秉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并没有强制措施。同时,郑刚与医院签有自愿捐精的书面协议。

另外,生殖中心在郑刚出现意外后,第一时间将其送医抢救。

死亡应由学校和死者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最终,郑金龙只拿到19万的赔偿款。

采精室没监控,郑刚的遗体也已经火化。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真相已经无法追寻。

吴玲很现实,她继续学业。郑刚回乡安葬,她没有回去。她和郑家断绝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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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一场自愿参加的活动,以丧失生命为结局,实在可悲可叹。

捐精是有益于国家和人类的公益活动,但毕竟耗伤人体的精气,采精频率不宜过高。古代有“精尽而亡”的说法,绝对不是空穴来风、危言耸听。

学校那么快要求火化,不排除息事宁人的想法。但也不禁让人联想到,另有隐情不能细究。毕竟,这个人类精子采集库刚刚试运行,有的地方不完善在所难免。

郑刚捐精猝死案后,精子库在细节上也进行了一些变动。比如捐精前严格禁欲3到5天,一般每周一次,全部采精完成至少需2个月。

再也不会发生11天采精5次的事了。

郑刚半年后,本可以成为一名拥有博士学位的医生,救死扶伤,在医学领域发光发热。同时,他也能拿到不菲的收入,改变家里穷困的境遇。

因此,郑刚父母失去的不仅仅是儿子,也是家庭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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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一家精子库30636名捐精者的精液样本显示,2001年的合格捐精者占比55.78%,而到了2015年,合格捐精者占比下降到17.80%,这也正是大量夫妻无法正常孕育下一代的重要原因。

捐精者为人类的繁衍和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作出重要贡献。但做好事需量力而行。以透支健康为代价,得不偿失。

对于此事,您有何看法?学校给的赔偿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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