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股票回购最新规定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12月1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修改完善相关配套规则,明确操作性要求。

《回购规则》的修订降低回购门槛,提高股份回购便利度。降门槛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放宽“护盘式回购”条件,将触发条件之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调整为“累计达到20%”,降低触发门槛。增设一项“护盘式回购”的条件,将“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 50%”作为触发条件之一,增加回购便利。另一方面是适度放宽上市公司回购基本条件,将条件之一的“上市满一年”调整为“上市满六个月”。

今年以来,有近300家沪市上市公司披露股份回购方案,合计最高计划金额接近750亿元。那此次回购制度的升级是否对股市带来一些做多力量,从而改变持续已久的颓势呢?

  1. 符合回购条件个股扩大24倍。依照原来的规则,符合护盘式回购的沪深A股为11只,但条件放宽后,符合护盘回购的个股达到了300个(包含原先符合的11个),较原先增加了24倍,回购个股的覆盖面大幅提增。
  2. 回购不仅是意愿更是实力。虽然这300家公司符合护盘式回购条件,但回购是需要公司自有资金的,耗费的是真金白银,这些企业真的有实力吗?简单统计了这些企业三季度末的货币现金,少于2个亿的居然有52家,可见1/6的公司想回购属于有想法但没实力。因此回购条件放宽不代表实质回购就会增加。
  3. 有意思的上市满一年的调整。300只符合护盘式回购的个股中今年上市的新股居然有14只,其中9只居然最新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因此我们明白为何要将回购上市满一年调降为六个月了,就是为了高价发行进行托底。可悲的是,如果上市公司用从股民手里高价募集的钱,用低于发行价回购股份,这是一种合理现象吗?为何当初不低价发行呢?
  4. 回购绝不是救市的好方法。以往也讲过,回购绝不是救股价的好方法。一方面,回购消耗公司资金,与企业募资背道而驰,而且眼下企业发展困难,盈利和现金流都较为紧张,回购不利于企业本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如果真的公司股价被低估,大股东增持才是真正的最大救市,且不损耗公司现金,因此回购的效用是不如增持的。

股市制度近期在密集调整升级,短期来看并不能扭转市场趋势,但关键是构建更合规合理的市场机制,形成利益一致的有效市场。后续制度改革应该还有密集期,相信退市制度,处罚机制,新股定价及补偿等都将是至关重要的聚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