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主要来聊聊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交通银行有关提前还*款贷**的公告。在现在这个“提前消费”的时代,“*款贷**”带给我们很多便捷的地方,提高了我们的生活水平,像以前自己的收入买不起比自己收入水平高的东西,就没办法拥有,但是现在就可以*款贷**去买,随后再分期还款就好了,这让我们想到了以前割肾买苹果的好汉,如果那时候有*款贷**这项业务,也不至于闹到卖肾的地步。尤其是现在对大家来说的结婚刚需,房和车,房价这么贵,很难全款购买,能一次性拿出一二百万的人还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选择*款贷**买房,首付几十万就能拎包入住,“*款贷**”这么便利的背后,也有我们所要承担的代价,那就是“利息”,银行可不会白白借给你钱让你提前消费,而是会收取一定的利息,平摊在借款的几个月或者十几年中,慢慢还清就是了。

有一些不正规的网络*款贷**利息比民间的高利贷还高,专门欺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们,前几年还经常有大学生因为还不起*款贷**利息而自杀的新闻,在国家的大力整治与广泛宣传下,*款贷**也日益合规,有的人即使手中有钱也专门*款贷**买房来投资,房价的升值可比利息高多了,自己的钱放在手中还能做其它生意来赚钱,怎么算都是一笔不赔本的买卖,但是近两年这套办法就有点行不通了,第一是因为国家对房价的上涨大力管控,很难再出现因为买对了一套房子而一夜暴富的事情了,再一个就是因为疫情的影响,国内经济大环境不景气房地产行业更是低迷,有很多人钱放在手中的收益远没有银行利息来的多,所以就不想再做房奴给银行打工了,想要提前将房贷还清。

但是交通银行最近新出台了一项政策,让大家都非常不满,那就是《关于个人按揭类*款贷**、个人线上*款贷**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调整的公告》,该公告主要就是说如果想提前还清这类*款贷**,要给银行缴纳1%的补偿金,假如要提前还100万,就要白白缴给银行1万块钱的补偿金,这公平吗?当然是不公平了!很多网友都提出了异议,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提不提前还款是大家的自由,凭什么提前还款就要补偿银行呢。站在银行的角度来看,*款贷**人提前还款是损害了银行的利益,因为收到的利息就没那么多了,但是收取补偿金也严重侵害的*款贷**人的利益,后面交通银行相关人员也出来解释,这则公告并不是强制大家缴纳补偿金,很多客户都可以申请减免,在别的银行中也是如此,其实在大家的*款贷**合同中都会有这么一条,提前缴清银行会收取补偿金,但往往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很少去收这个钱,既然只是一条空架子,为什么还有存在的必要么?银行每年收益那么多,*款贷**人想提前还款这点小羊毛就别再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