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车间现场管理的通知 (车间盘库通知)

为加强包装公司车间盘存管理,同时便于盘存的规范操作,确保盘存数据真实有效,经相关部门协商及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盘存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间盘存按照车间领导负责组织、仓库库管为主、各相关工段协助配合及财务专人参与的方式进行,参加盘存人数以四人左右为宜;

二、盘存方式

盘存方式分为月度盘存、半年度和年度盘存。

月度盘存方法为:

1 、原材料仓库:对回料进行点包数,并与帐表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原材料采购过磅后需出具打印单,并将打印单和入库单一并交财务做账;仓库辅料按照标准包 + 散称的方式进行;

2 、半成品仓库:拉丝工段的丝、圆织机上的丝、圆织机上的编织布全部计入半成品,并作为丝的库存;拉丝工段、圆织工段无半成品库存;

3 、拉丝工段:将库存料拉空进行盘存,原材料以称重为准,库存按零计算;中间损耗率按 2% 计算,差数即为废丝、废料转入造粒工序;

4 、圆织工段:库存量为零,损耗率按 1% 计算(不含废丝);

5 、缝纫工段:库存按成品袋计算;

6 、复膜工段、制筒工段及成品仓库:库存按实际清点数量计算。

半年度和年度盘存方法为:

半成品仓库库存丝、圆织机上备用丝以及圆织机上的布以称重为准,圆织机上在生产的丝按机台估算盘存,其他按月度一样盘存。

三、本通知自 2016 1 月起开始试行,后视情况再作调整。

工厂仓库盘库注意事项,车间有关规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