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防队消**伍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的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责任使命,成都市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防队消**伍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产党共**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拥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本人无犯罪记录;
2.自愿从事灭火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机构的管理;
3.符合体检标准,身体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应聘战斗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男性身高需165厘米以上,具有高中(含)或同等以上学历;
5.应聘驾驶员应持有B2以上有效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龄,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6.写作、宣传报道、办公软件、计算机应用等方面能力确实优秀,且岗位需要,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7.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队工作经历和部队退役人员优先。
二、有以下条件者不得招录
1.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曾有拒服兵役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涉黄、涉赌、*毒涉**等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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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审查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3日9:00至2021年8月6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应聘人员准备好《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文末获取)与其他资料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龙泉驿区车城大道300号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招聘办公室。(联系人:郑先生、 廖先生; 联系和咨询电话:028-84607819)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特长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或现场演示操作;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6)应聘者近期蓝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有上交资料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备注:现场报名请做好防护工作,须登录四川“天府通”公众号获取“健康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提供14天活动轨迹,如到过中风险区域,请出示3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二)考试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1、面试:主要为语言表达,个性思维,消防认知等。
2、笔试:内容为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消防基本的防灭火知识。
3、体技能测试:大队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内容:3000米跑(女子参加1500米)、100米跑、俯卧撑(或仰卧起坐)。
4、驾驶员等需进行分岗测试。

(三)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标准参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四)体检
通过面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大队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身体检查结果应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且满足应聘岗位的所需身体条件。体检费用由参考人员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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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及培训
1.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择优录用,宁缺毋滥。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救援行动、日常训练、相应岗位的学习,消防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按照*防队消**伍管理制度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
2.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安排到大队及其政府专职*防队消**相应岗位上班。
3.试用期内出现训练成绩无明显提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管理、违法违纪等情形则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招聘单位(用人单位)有权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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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细则
(一)工资薪金
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薪资面议。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社保、消防职业高危应急补助、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每年递增,上述标准为初步测算值,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值为准。试用期内只领基本工资,不发岗位工资及绩效奖金等。
(二)享受待遇
1. 统一参加“五大”险种、“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
2.为政府专职队员提供食宿、工作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转正后每月享受带薪假期6天,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
(三)聘用方式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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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期内,若消防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防队消**伍各项规章制度,或发现入队时有隐瞒不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一律予以辞退。
2、合同期内,若消防员因不适应营区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等其他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大队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此外,队员因非工作原因的私人行为患上传染病的,大队将予以辞退。
3、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任用的全过程。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本招聘其他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 郑先生、廖先生; 电话:(028)84607819。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2: 00;下午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