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5.具有相应学科中学(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可以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参加招聘。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在笔试或面试成绩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应聘者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参加工作以来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宝鸡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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