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日,股转系统关于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官方解读正式出炉。
投资者想进来新三板淘金,这七大变化一定要知道。
自然人投资者准入要求
1、 原要求: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资产规模为时点指标,即前一交易日日终。
现要求: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资产规模为区间指标,即签署协议前最近10个转让日的日均。
2、 原要求: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资产指标为证券类资产。
现要求: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资产指标为金融资产。
3、 原要求:自然人投资者的投资经历、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为具有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现要求:自然人投资者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为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或者具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机构投资者准入要求
4、 原要求:法人机构投资者准入的资产规模按照注册资本认定。
现要求:法人机构投资者准入的资产规模按照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认定。
主办券商在认定法人机构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以及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时,应以会计师事务所最近90日内为其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为其出具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准。
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要求
5、 原要求:原则上要求主办券商应当结合所了解的投资者信息和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转让的情况,定期开展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持续评估工作,并留存评估结果备查,并针对不同类别的投资者制订服务方案和管理流程。
现要求:主办券商应当自为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权限之日起每12个月内至少对其进行一次持续评估,如其前5个转让日日均资产低于申请开通权限时准入资产规模要求的60% 时,主办券商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告知特别的风险点,或者增加回访频次等。
6、 原要求:主办券商应当配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实提供投资者开户资料、资金账户情况等信息,不得隐瞒、阻碍和拒绝。
现要求:主办券商应当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报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信息 ,并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股转公司等监管机构对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如实提供投资者开户资料、资金账户情况等信息,不得隐瞒、阻碍和拒绝。
主办券商应当妥善保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相关信息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7、 原要求:投资者不予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主办券商可以拒绝为其办理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相关业务。
现要求:投资者不予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主办券商应当拒绝为其办理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相关业务或者限制其交易权限。
另还有两点需要注意:
1、合伙企业投资准入无变化;
2、2017年7月1日前已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
号外!!~~
想了解最火的新三板公司?
想与新三板各门派华山论剑?
想在中国的纳斯达克实现财富自由?
长按下方二维码,添加微信号sbxxxsb2
拉你进“新三板论坛交流群”
·END·
新三板论坛
最具价值的原创新三板微信号
长按上方二维码关注我们
微信号:zqsbx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