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卡逾期催收外包 (建行信用卡中心逾期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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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信用卡逾期欠款催收外包服务预审公告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全省信用卡逾期欠款催收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D230347/01)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全省信用卡逾期欠款催收外包服务项目。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 6名 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投标人,本次采购服务有效期:2年。(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入围投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第1年协议到期前1个月内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再签订第2年协议,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1-2.12)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执照,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2.2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内容。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2.3具有3年(含)以上信用卡欠款催收服务经验,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相关业绩经验证明材料)

2.4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一定数量有催收经验的专业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

2.5具有至少1家(含)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及至少1家(含)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2.6在2个(含)及以上建设银行一级分行所在地设立总(分)公司(以取得当地营业执照或当地执业许可证为准)。

2.7拥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8资格预审申请人对服务不同机构的设施、系统和数据有明确、清晰的边界。(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9呼叫业务系统操作终端具备对敏感信息屏蔽功能,具有客户敏感信息访问日志记录。(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0用于外包业务处理的网络与其办公网络实施网络隔离。(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1拥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内控合规管理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安全管理机制,具有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和服务连续性保障能力。(提供承诺书和相关制度文件)

2.12在济南设有分公司(以取得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为准)。

2.12.1分公司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为总公司承接(承揽)业务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内容。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2.12.2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与分行委托催收账户数量相匹配的有催收经验的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提供承诺书、场所照片与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2.1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参与投标:

2.13.1资格预审申请人当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3.2通过“外数慧查”查询近5年内存在刑事案件且被判决处罚,或存在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2.13.3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人行征信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含总公司和济南设立的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内其在人行查询的征信报告)

2.13.4资格预审申请人征信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含总公司和济南设立的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内其在人行查询的征信报告)

2.13.5在同类服务中或与我行合作期间发生纠纷造成风险事件,或存在网络负面信息、声誉风险、信息安全隐患、违法违规催收行为等情况。

2.13.6上年度与建行山东分行合作期间,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

2.13.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14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15资格预审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书)

2.16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 总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2.17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承诺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资格预审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2.20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前往--- 平台 根据流程自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本项目实行电子化平台领取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无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为 2023年09 12 09 00 分至 2023年09 17 16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报名方式及文件获取方式等详细公告内容可在微信公众号“ 律采标讯 ”中查看。

5. 资格预审说明会

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举行资格预审说明会,请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6.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文件的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相关要求))。

6.2凡*载下**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方可通过电子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

6.3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9 22 09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