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天时间
就获取利益两万多元
还有这等好事?
别多想了!
这可是犯法的勾当

被告人王其真 福鼎市山前街道南墘村村委会原主任
被告人王孝清 福鼎市山前街道计生办原主任
案
件
梳
理
2014年年底
被告人王孝清与王某全(已判决)合股承包经营福鼎市某大酒店
2015年5月
该酒店改为经营足浴城。后因王某全在该足浴城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查获,该足浴城处于停业状态
2015年9月
二被告人及王某全为使该足浴城恢复营业以谋取非法利益,便联系同案犯肖某、张某(已判决)商议在足浴城内组织卖淫人员提供*服务性**重新对外营业事宜。商议后,王某全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福鼎法院决定逮捕,同案犯张某、肖某即按二被告人的要求,组织多名卖淫人员以单次*服务性**798元至1,298元不等的价格从事卖淫活动。营业期间,张某因经营方式与王孝清产生意见分歧,遂离开足浴城,足浴城再次停业。
2015年11月
被告人王其真再次联系张某、肖某,三人在福鼎某酒店商议后,经王孝清默许,该足浴城重新组织多名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期间,二被告人为建立卖淫组织架构,聘请多名员工负责挑选卖淫人员、收银、采购、安排卖淫小妹供嫖娼人员挑选等事宜。
2016年1月
福鼎市公安局民警依法对该足浴城进行检查,当场抓获同案犯张某等8名卖淫嫖娼人员,并从当场查扣的上钟登记表、服务签单统计,2016年1月12日、1月15日、1月17日,该足浴城分别组织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次数3人次、3人次、19人次,共获取非法所得20,500元。
2017年3月
被告人王孝清到福鼎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
二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
组织多名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
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
遂依法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各六年
因不服一审判决
二被告人上诉
经二审审理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