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例回顾:行子宫切除手术造成输尿管瘘,医方须担责70%

【患方观点】

2019年4月患者白某秋因*体下**流血不止,去x个人门诊就诊,病理诊断子宫内膜增生。于2019年5月14日来x人民医院妇产科诊治入院检查:1、子宫内膜增生;2、子宫异常出血;3、轻度贫血。其它各部身体一切正常,在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及术前准备后,于2019年5月15日在全麻下行腹腔镜下全子宫+双侧输卵管切除术。

医疗纠纷案例回顾:行子宫切除手术造成输尿管瘘,医方须担责70%

术后四天愈合良好,遵医嘱出院。出院后14天突然小便*禁失**没知觉,尿炕、尿裤子、复返x市人民医院妇产科检查后,医生建议转去x医科大学附属x医院做进一步治疗。患者白某秋于2019年6月11日去x医科大学附属x医院就诊,经检查做肾功能彩超检查(右肾积水扩大)右输尿管“阴道漏”。

专家协商于2019年6月17日做右输尿管置管术,术后检查良好。于2019年6月27号出院尊医嘱注意饮食、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勤排尿,六个月后附属医院拔除支架管定期检查泌尿系超声,尿常规,三个月检查一次如有不适及时来诊。

因疫情期间九个月后拔除输尿管支架管,拔管后回家再次出现小便*禁失**,没有知觉,于是又回到x县医院妇产科经协商患者去x医科大学附属x医院就诊。患者于2020年4月26号到x医科大学就诊经检查还是输尿管“阴道瘘”在院期间漏尿症状有所好转。

于是专家建议保守治疗,在家休养,有长好的可能,于2020年5月11日出院回家休养还是没好,于是2020年6月28日复返x医科大学附属x医院。

经检查专家决定做输尿管缩短伴植术。2020年7月5号术中留置输尿管支架经过四个小时左右手术顺利完成。2020年7月20号出院,一个月后返院拔管。拔管后回家休养后续检查右肾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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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x市人民医院辩称】

原告是在被告处住院治疗,被告方认为原告入院手术治疗、手术方式没有违反医疗常规,手术是符合医疗技术规范的。

【鉴定意见】

2021年12月13日x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1、医方对患者(白某秋,女,1978年10月3日出生)进行子宫切除手术后导致右侧输尿管“阴道瘘”与患者后期再次手术治疗存在因果关系;

2、患者经过一年多治疗虽然当时治愈,但目前患者应有腰酸症状,彩超提示:右肾积液1.7厘米说明有肾功能损害。3、根据鉴定结果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庭审意见】

因双方均认可鉴定意见,本院酌定被告承担70%责任。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应对应十级伤残,故原告伤残补助按十级伤残标准计算。故原告的合理损失合计:166561.84元。被告按照70%承担赔偿责任,116593.29元。

医疗纠纷案例回顾:行子宫切除手术造成输尿管瘘,医方须担责70%

【法院判决】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判决,被告x市人民医院赔偿原告白某秋116593.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