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液体不易产生静电 (可燃液体静电)

当可燃液体与固体、气体之间,液体与不相混的液体之间,由于搅拌、沉降、喷射、飞溅、发泡、流动等接触——分离的相对运动,同样会在液体中产生静电。如石油产品中的汽油、航空煤油等燃料油品以及苯、二甲苯等化工原料是一种潜在的火源,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可燃液体的静电危害。

(一)放电部位

液面→→→罐壁

液面→→→鹤管

液面绝缘导体→→→罐壁

接地不良罐车→→→鹤管、导电胶管、人体

未接地的胶管夹、油枪→→→接地体

采样器、检尺器具、人体→→→接地体

非导体器材→→→接地体、人体等

(二)静电事故主要原因(石油产品)

●加油速度过快

●油中含水作业

●油罐采样、检尺、测温作业

●顶部喷溅式注油

●过滤器材质(滤芯)起电过高

●使用塑料桶装油

●油罐不接地

●使用绝缘管装油

●油罐内有孤立导体、金属突出物

●人体静电放电等

(三)静电危害部位

(1)油品汽车栈台

(2)火车栈台

(3)液化汽槽车栈台

(4)装置区内各种可燃液体装车点

(5)烯烃装车台

(6)油罐等容器清洗

(7)有限空间作业

(8)采样、检尺、测温、检水等作业

(9)油品过滤器

(10)汽车吸油与卸油

(11)船舶装油

(12)易喷油点,如装置区内的各种导淋阀管处等

(13)塑料桶装油

(14)油品罐装

(15)油品搅拌

(四)危险界限与安全控制指标

(1)油面放电危险界限:58kV

安全控制指标:德国42kV、美国35kV、俄国20kV、中国12kV

(2)铁路槽车入口电荷密度:≤30μC/m3

油面附近电荷密度:≤5.5~10.6μC/m3

加油速度:vd<0.8 m2/s (铁路)

vd<0.5 m2/s (汽车)

(3)绝缘导体或容器放电危险界限:327V

安全控制指标 :<100V

放电电荷转移量:<0.1μC (0.26mJ)

(4)绝缘体放电危险界限:20~30kV(0.1~1.0mJ)

安全管理指标:<5 kV

(五)液体石油产品事故案例

案例1 汽车接地不良装车事故

某石化总厂(2002年3月7日)

当日8点45分,南通一罐车到该厂装甲乙酮,押运员随后将汽车接地线挂在生锈螺栓上,驾驶员擅自全开发货阀门,刚装车(约12s)即发生爆炸。

这起事故系介质喷洒起电和罐车接地不良引起的。放电部位是槽车罐口与导电胶管之间发生火花放电。

易燃易爆液体防静电,易燃易爆场所静电防范措施

案例2 用PE管卸苯事故

某石化公司1995年10月17日,现场抽取槽车的混合苯,事故时间是发生在抽取底部残余苯液时,当场一死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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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错在哪里?

●使用绝缘PE管抽取混合苯。

●事后经模拟试验,用1.5吋PE管作模拟实验,实验数据表明:当苯液比较纯时,PE管周围电位约在5000-8000伏;当苯液有稍微游离水时,PE管表面电位约在30kV,远超过非金属材料放电的危险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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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某炼厂用塑料桶装油事故

1991年 12月26日某石化公司炼油厂发生了一起泄放汽油引起的火灾事故,火灾面积约50m2,当事者当场烧死,并使催化装置停工一个多小时。事故是在汽油管线导淋管放油时发生的,类似事故在国内已发生了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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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错在哪里?

●接油时使用了塑料桶。

●事后模拟实验表明:当喷出压力超过0.5MPa时,塑料桶表面电压可以超过10kV并发生放电现象;如果液面出现泡沫层,则会出现较高能量的放电,如果周围气体在爆炸范围内,就会造成闪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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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某石化储运厂

1992年该储运厂发生3起用蒸汽洗苯、汽油槽车的闪爆事故,蒸汽压力约在0.6MPa,爆炸事件都是在刚开始作业不久的时间。

●使用非防静电胶管。

●胶管前端金属头没有接地。

●模拟实验中,胶管前铜质T型头带电约1.8-4.5kV,计算储能约0.21-1.31mJ。因此在胶管摆动中,喷头极易产生引燃性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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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液体静电防灾原则:

杜绝或抑制静电灾害三要素是基本条件。

对策指南和具体措施包括:

(1)抑制起电条件,如限制流速、避免油水混合作业等;

(2)确保或增加静电泄放能力,如系统接地、增湿、加抗静电剂等;

(3)避免高能放电条件,如绝缘导体、金属突出物等;

(4)在危险作业区或操作上难以确保上述要求的危险场所,可增设部分防静电措施,包括:

·石油静电消除器

·石油静电监测器

·抗静电型鹤管头

·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

·智能型接地连锁装置

·防静电型采样器

·防静电工作服、鞋等

七、防止液体静电危害的措施

1、接地

由于油品储运过程管线、过滤器、油罐等都会产生静电,因此,管线、过滤器、油罐等必须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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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油管口延伸到底部,预防喷溅产生静电预防油面对注油口的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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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装油鹤管应采用防静电专用胶管,并伸至油罐底部。

4、控制流速

◆油品中含水量在1%至5%范围时,进罐流速不得超过1m/s。

◆油罐:在注入口未浸没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当注入口浸没200mm后,可逐步提高流速,但最大流速不应超过7m/s。

◆火车与汽车槽车:鹤管埋没前流速≤1m/s,鹤管埋没后流速:v d<0.5 (汽车) v d<0.8(火车)

5、使用防静电添加剂

6、静置时间

静电静置时间: 在有静电危险的场所进行生产时,由设备停止操作到物料(如液体)所带静电消散至安全值以下,允许进行下一步操作所需要的时间间隔.

◆汽车、铁路罐车不得少于2分钟;

◆ 50m3及以下油罐不得少于3分钟;

◆ 50-5000m3油罐不得少于10分钟;

◆ 5000m3以上油罐不得少于30分钟;

◆微孔(30μm以下)过滤器距出油口的距离,应留有30s的静电消散时间(一般管线长度应在100m以上)。

7、采用液体静电消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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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采样、测温绳必须是防静电绳,且接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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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采样注意事项

(1) 采样绳必须为防静电采样绳,检测合格方可使用,且不得超过厂家规定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2)采样时,防静电采样绳末端必须接地,禁止防静电采样绳不接地使用。

(3)采样时,不得猛拉快提,上升速度不得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m/s。

(4)采样时,必须保证规定的静置时间,严禁进行动态采样测温作业。

(5)使用中如发现采样绳深色纤维脱色、磨损、断裂等异常情况时,不得继续使用。

(6)防静电绳不能作为绝缘物使用,特别是接触带电体。

(7)采样测温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作业前应先泄放人体静电。

(8)雷暴等恶劣天气禁止采样测温作业。

9、油罐中不能有孤立导体存在及尖端突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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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爆炸危险场所应安装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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