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哪些房子不能买 (宜昌的房屋抵押贷款政策)

这段时间宜昌违建整治那是如火如荼,许多的违建建筑都轰然倒下,但是还有许多的违建户主还在坚持着,然后,有人就经历了停电断气的惩罚,现在对于违建的规定又出台,这次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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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建的房屋都将被录入系统中,对其登记、抵押、交易及产权变更,采取限制措施。

近日,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对附有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不予登记的规定,正式下发了《关于对附有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不予登记、抵押及变更的通知》,将对一批附有违法建设的房屋进行行政管控,存在违建的房屋将被冻结房屋产权的登记和抵押等手续,直到违建拆除。

13种情形被纳入管控范围

从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即将对一批附有违建的房屋进行行政管控。

“对于违建产权,我们将在接到限制附有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登记通知单后,3个工作日内对该处房产予以冻结。”宜昌市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城管执法部门一旦查实,将书面通知不动产登记部门,暂停办理违法建设房屋的产权登记、抵押和交易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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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作人员介绍,如果附有违建的房屋被行政管控后,当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时,将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同时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将不能通过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的方式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当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时,也将不予办理更正登记。

恢复原状前不能买卖、过户、抵押

“对附有违建的房屋进行行政管控在我市尚属首次。”市城管委城监支队副支队长黄江平说道,“在违建拆除、恢复原貌之前,房屋将不能买卖、过户,也不可能通过任何合法渠道抵押*款贷**,待到违法建设拆除后,城管执法部门现场核实后,将书面通知不动产登记部门解除冻结,这栋房屋才能重新进行抵押、产权登记等业务。”

黄江平表示,对附有违建的房屋进行行政管控,其目的就是为了促使违建当事人进行自拆,同时,也是为了防止违建业主在城管部门执行强拆程序过程中,使出金蝉脱壳的办法,将房屋转卖给下家,帮助城管执法部门提高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效率。这也是确保违建能够得以实际拆除的一项重要保障举措。

“不管从居住人员的安全方面考虑,还是从高空看,高高低低、斑斑驳驳的违建都与周边环境已格格不入。”得知违建房屋将被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和交易,市民十分支持,希望此举可以督促违建业主尽快自行整改。

打出治理违建组合拳

“与以往最大的差别是,这次我们通过部门联动,掌握了违建者的准确信息,查处工作的针对性就很强。同时发动社会对违建行为进行监督。”黄江平表示。

对于被行政管控的违建房屋,业主如若仍拒不接受调查处理和主动拆除违法建设的,城管部门还将打出组合拳,继续对该处违建走依法拆除、依法处置的程序,同时,今后行政管控手段也将常态化,只要执法部门发现并确认违法建筑后,将由市城管部门把房屋名单移送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进行行政控管。

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违法建设当事人不要心存侥幸,及早做好自行拆除违建准备,启动自拆。如若违建当事人拒不改正,还将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一旦被联合惩戒,违建当事人将在日常监督管理、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财政资金或者政策支持、金融信贷等各方面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