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46万余元!钳夹术引产后大量出血,女子被切子宫

2021年6月24日,魏某因“妊娠3+月,计划外妊娠”,到A医院就诊并要求引产(魏某既往于2012年、2020年两次行剖宫产手术)。当日,医方为魏某行药物引产,未引发宫缩。

6月29日,A医院为魏某行钳夹术引产,当日因流产术后阴道大量流血,入住A医院,入院诊断为:“1、子宫破裂?2、产后出血;3、瘢痕子宫”,急行“子宫下段修补术+子宫背带式缝合术+宫颈水囊压迫术”。

手术过程中,魏某出血量加大,危及生命安全。于当日120带呼吸机,术中转诊至B医院,入院诊断为:1、产后出血;2、DIC,3、肺水肿,4、引产术后,5、剖腹探查术后,6、瘢痕子宫,7、子宫破裂?8、羊水栓塞。

魏某入院后,开通绿色通道,于当天行“子宫切除术+粘连松解术+腹壁整形术”,2021年7月12日出院。

赔偿46万余元!钳夹术引产后大量出血,女子被切子宫

【维quan过程】

做个手术,本以为没有多大问题,可却导致子宫被切除,魏某实在难以接受。于是,便把A医院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魏某申请对A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存在过错,该过错与魏某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jian定;如A医院对魏某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则对魏某的伤残等级、伤后误工时间、护理时间、护理人数、营养期进行jian定,得出jian定意见:

1、A医院在对魏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医方的过错行为与魏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医方的过错原因力大小以同等至主要原因之间为宜;

2、魏某目前子宫大部分切除术后构成人体损伤七级伤残;

3、建议魏某的误工期共计以90日为宜;护理期限共计60日为宜(护理人数,住院期间2人,出院后1人);营养期限共计以60日为宜。

根据该司法jian定意见书,A医院的诊疗行为与魏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原因力大小以同等至主要原因之间为宜。法院酌定由A医院承担70%的责任比例。

【司法裁判】

根据责任比例,法院作出了判决:

一、A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魏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及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402470.89元

二、A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魏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三、A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魏某jian定费用15500元;

四、驳回魏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小律释法】

伤残jian定的内容:

1.可对伤残等级进行jian定。

伤残等级从轻到重为10级到1级。jian定出来的伤残等级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

2.可进行后续治疗费的jian定。

为了减轻受害人的负担,可在实际发生前申请jian定一次性索要赔偿。

3.可对护理级别进行jian定。

若受害人存在护理依赖,可申请护理依赖程度jian定。护理依赖程度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这也是直接影响护理费的数额。如果不存在护理依赖,仅仅是住院或出院后某段时间需要护理的,可申请护理期评定。

4.还可对误工(休息)期、营养期、诊疗合理性和相关性进行jian定。

在本案中,魏某就申请对伤残等级、伤后误工时间、护理时间、护理人数、营养期进行了jian定,以明确后期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