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针扎儿童事件 (幼儿园保育员掐孩子怎么处理)

据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官方微信消息,2019年11月4日,长乐区教师进修校附属幼儿园按区教育局要求,派有关负责人到区公安局首占派出所报案,请求调查该幼儿园发生一起幼儿被扎针体罚事件。

经公安民警初步调查,确认该园保育员蒋某某(女,40岁)对中午不爱午睡、喧闹的小朋友采用了针扎臀部等部位的体罚行为,有针扎痕迹的幼儿8人。目前,嫌疑人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看到此事件,想起此前在2017年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幼儿遭遇老师刘亚男扎针事件如出一辙。经过重重审判,最终对被告人刘亚男虐待被看护人案公开宣判,以虐待被看护人罪一审判处刘亚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虐童事件总是层出不穷,年年都有新花样,那对于幼儿园或是小学出现这样的事件,体罚学生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保育员打孩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当发现幼儿打人保育员应该怎么做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辱侮**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6、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保育员打孩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当发现幼儿打人保育员应该怎么做

那么对于老师虐待未成年小学生法律又有着怎样的救济措施呢?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作了规定。

儿童在幼儿园等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最高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则规定,雇员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便雇员的行为超出雇主的授权或指示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仍应认定为从事该雇佣活动。所以,幼师为了管教儿童而针扎的行为,应当由幼儿园担责。从《合同法》角度看,家长和幼儿园之间有一个妥善看护儿童的服务合同关系,孩子被扎了,收到了人身伤害,幼儿园显然构成违约责任,产生侵权与违约责任的竞合问题,家长可以选择一个最有利的法律关系提起诉讼。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不仅限于医疗费等直接损失,而且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吉林四平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件民事判决的结果,就是所有被害儿童每个人都得到了三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虐童事件发生后,网上充满了对幼儿园、幼师的声讨之声,其中情绪化的表达较多,而缺少理智地调查和分析。人民网2017年12月5日的文章《探访3地幼师群体:压力大收入低,最怕孩子在园出事》,发出了比较中肯和理智的声音。

幼儿园老师作为孩子们人生中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老师,其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儿童的成长及背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应该说,绝大多数托幼机构、幼儿园,都有着规范、科学的管理,能够让孩子健康成长、家长放心托付。不过,从上海携程亲子园教师喂孩子吃芥末,到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小红帽幼儿园、玉林市玉州区旺卢村小天鹅腾飞幼儿园,再到北京金色摇篮幼儿园、红黄蓝幼儿园,近两年发生的这些事件,虽然都属极端个案,但无疑影响和冲击巨大,成为网上的焦点问题之一。孩子们的身心伤害,哪怕是极小的概率,都不仅需要引起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更应该在源头上予以防范。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孩子们头顶那一片晴朗的天空,不仅需要立法者的顶层设计,也需要执法者的努力付出,更离不开全社会的智慧众筹、行动众筹。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不能仅仅只关注事件本身,还要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去看待法律对每一个人的影响,以及体现法律的防范功能与价值,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