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随着莆田的进一步发展跨越,人*交口**通需求也在加大, 莆田新汽车站正式开建,接棒旧城的南门汽车站,打造全新的城市客运枢纽中心。
早些年,几乎每一个城市的汽车站都是当地较为火爆的商圈之一,巨大的人流量让这个商圈到处散发着诱人的商机。在十年前,莆田汽车站周围的商店一铺难求,周围的旅店、酒店更是经常爆满。
2008年12月,新汽车站开工

回忆杀,当年莆田南门汽车站


但时代的大抬脚,总会让人猝不及防。
2010年后,莆田普通家庭汽车保有量开始大幅增长, 同时城际新交通模式-动车的开通让当年常见的“卧铺车”逐渐消失,莆田新汽车站繁华在十年时间里慢慢褪色,肯德基离开,小超市离开,小吃店离开,候车室不断缩小,售票厅了了无几⋯⋯辉煌一去不复返。



时过境迁,莆田原汽车东站将搬迁玉湖迎宾大道以东,总占地42.26亩,而原址即将拆除。 据悉,荔城区政府官网发布“ 荔城区原汽车东站地块收储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拆除总建筑面积约25752.23㎡。

▲莆田市新公交东站地块实景图

荔城区原汽车东站地块
收储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城区原汽车东站地块收储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工程建设规模:拆除总建筑面积约25752.23㎡;中标单位须按发包单价乘以拆除结算总面积支付给招标人旧房拆除综合回收金,拆除施工范围: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4850.93㎡、莆田市客运枢纽中心20901.3㎡。
工期要求: 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15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拆除并将拆除后的残渣清理完毕。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2000元。
工程质量要求:各类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场地清理整平及渣土外运。
房屋拆除须拆至建筑物地基与基础以下,保障今后工程桩基施工条件,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理(残渣须运离本项目区域,弃置点要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周边非拆除范围的构筑物等不受破坏及影响,必要时,必须采用特殊大型拆除机械(剪刀臂手)进行拆除。(残渣须运离本项目区域,弃置点要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周边非拆除范围的构筑物等不受破坏及影响,必要时,必须采用特殊大型拆除机械(剪刀臂手)进行拆除。
后续: 等待原汽车东站的,将是出让。截至目前,莆田自然资源局已经下达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教育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总占地56.6亩。同时,这块地也已经进入选择拍卖机构环节,这意味着即将拍卖,预计年底前。
昔日汽车站黄金宝地改住宅,又会限价多少呢?17900元/平?你会接受这个地段吗?


▲莆田客运站航拍实景图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荔城区原汽车东站地块规划条件的函
莆自然资审〔2021〕64号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荔城区旧城分区单元(350304-06)原汽车东站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荔城区原汽车东站地块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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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荔城区原汽车东站地块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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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地位置 |
位于荔城区旧城分区单元原汽车东站地块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规划河道绿化控制带、南至东梅路、西至规划河道绿化控制带、北至规划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及文献东路绿化控制带。(详见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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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用地性质 |
城镇住宅、教育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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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A地块 |
城镇住宅、教育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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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块 |
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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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约37733.89㎡(规划指标计算扣除城市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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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 |
195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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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块 |
2149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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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块 |
1428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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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地块容积率 |
>1.0且≤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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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A地块 |
>1.0且≤2.4,其中应设置一所 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3780㎡,计容建筑面积>2390㎡;零售商业(即邻里商业)建筑面积>100㎡且≤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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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块 |
>1.0且≤2.4,其中应设置零售商业(即邻里商业)建筑面积>100㎡且≤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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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总地块建筑密度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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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A地块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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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块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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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总地块绿地率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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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A地块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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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块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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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筑高度控制 |
建筑高度应≤54米,住宅建筑层数均应≥5层(若底层架空应≥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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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要求 |
地上建筑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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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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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道路红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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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绿化控制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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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间距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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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日照要求 |
应符合《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莆自然资发〔2019〕143号))》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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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要求 |
幼儿园 |
A地块应配建1所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3780㎡,计容建筑面积≥2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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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点 |
A地块应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点,计容建筑面积≥100㎡,且每百户不少于2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B地块应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点,计容建筑面积≥200㎡,且每百户不少于2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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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室 |
A地块、B地块均应各自配置社区卫生室,计容建筑面积均应≥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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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室 |
A地块、B地块均应各自配置文体活动室,计容建筑面积均应≥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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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场地 |
A地块、B地块均应各自配置文体活动场地,用地面积均应≥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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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 |
A地块、B地块均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各自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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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接入机房 |
A地块、B地块均应各自配置,建筑面积均应≥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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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收集点 |
A地块、B地块均应各自配置,服务半径≤7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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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 |
A地块、B地块均应各自配置,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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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应集中设置;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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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
停车位及充电设施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非机动车应建设充电设施,应遵循“小型、分散、就近服务”原则,方便居民使用。其中A地块在满足停车配建外,应额外配置15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B地块在满足停车配建外,应额外配置85个社会公共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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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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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出入口 |
A地块设置在东梅路、海丰南街保留的现状出入口;B地块设置在清源街、东梅路。出入口设置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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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设计要求 |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所在控规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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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线接入口 |
应按控规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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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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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城市设计要求 |
幼儿园布局 |
临主出入口用地内应设置家长接送区,对公众开放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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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立面 |
沿主干道一侧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居住建筑阳台应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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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宽 |
高层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应大于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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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风格及色彩 |
采用现代风格,建筑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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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本项目内规划城市道路的地下空间在满足市政管线埋设要求前提下,可设置连接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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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它规划要求 |
本项目内规划城市道路(含其对应的地下空间)今后应腾退给荔城区人民政府,地块内其他规划建设应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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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地块规划指标控制均以各分地块(A地块、B地块)的指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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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地块规划指标、公共服务设施、停车位等须各自满足配建要求,不得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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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建筑高度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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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阳台应单独设置废水排水管,并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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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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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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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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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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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出让前,应根据《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2020]114号)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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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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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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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