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报道了和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话务引流”诈骗案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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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于某与上游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预谋后,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购买多部手机及非中国内地通讯运营商电话卡(非实名认证),通过发布招聘信息高薪聘用话务员,招聘徐某等人冒充网络*款贷**平台及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拨打上游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电话号码。

▲徐某等人上岗后,诱使接听人添加指定的“*款贷**专员”微信,为上游实施诈骗提供帮助,按照成功添加微信人数获取相应提成。

▲被告人于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和平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于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检察官提示
在生活中要提升防诈反诈意识,遇到自称金融机构有较高优惠力度的理财产品或*款贷**渠道时,不要盲目轻信,可先到官方app或银行柜台进行核实,在未能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一定要做到不转账、不给码、不提供身份信息,不给*子骗**任何可乘之机。同时提醒求职者,发现自己的工作单位有涉嫌违法的不当行为时,要及时报警、尽快离开,不要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