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1日凌晨,北京市宣武区南新华街街道上的小雨淅淅沥沥,似乎在洗刷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可是雨啊你可知,你可以洗去乌烟瘴气,却掩盖不了犯罪的气息。
此时被雨水浸湿的街道上正躺着一具头发凌乱,浑身乌青,赤身裸体的年轻女性尸体,在尸体旁站立着4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对着尸体指手画脚,嬉笑怒骂,几人手里还拿着木棍。
或许是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指引着心存善心的人目睹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2006年5月21日晚,丁女士由于加班太晚,走出公司的时候已是凌晨,此时天空又下着下雨。出门时丁女士也没预想到隔日有雨,就没有备伞。于是就冒雨跑到附近站台等出租车。
凌晨的雨嘲讽着未归的人,丝丝凉意透过衣袖渗入心底。
正在丁女士双手环臂焦急地等待着出租车的时候,迎面走来了4人,2男2女,一脸稚气夹杂着一身痞气。

靠近之时,其中一男一女突然撞向丁女士,后面2人赶忙冲上前指责丁女士碰撞自己的同伴。此时的丁女士也是一脸懵,心想着:我站在这里这么久动都没动,他俩一来就撞我,现在怎么错的人成我了?
没有给丁女士多余反应的时间,四人就上前开始抢夺丁女士的包。等到自己手中的包被抢时,丁女士才反应过来,极力反抗。可是架不住对面人多,包很快被抢走。

其中一人翻出包中的 112元现金和小灵通 后将包随手一扔,露出鄙夷的眼神说道:“就这么点?还不够我们的医药费”,说完4人开始上手对丁女士搜身。
丁女士惊慌失措,奋力反抗,拉扯中被其中一人推倒在地。见丁女士冥顽不灵,4人对其进行了 长时间的拳打脚踢 ,打累了,又逼迫丁女士 *光脱**了衣物 ,其中一人掏出打火机 焚烧她的头发和*处私** ,丁女士此时痛不欲生,哀哀欲绝。4人觉得意犹未尽,又在附近找来了木棍,对其又进行了新一轮的 棍打 。

经过4人长时间的折磨,丁女士也是不堪重负饮恨而终。雨依旧在下。
这所有的一切被一流浪汉目睹,后来求助过路人报了警。当天就将4人捉拿归案。
在证据和证人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朋、刘成(双胞胎兄弟,均为化名),魏某,小云无力反驳,乖乖认罪。

刘氏兄弟初中毕业后分别考上两所技术职业高中,但很快辍学。父母随后给他们找了工作,但二人都不愿意去上班。
喜欢上网的刘氏兄弟在网聊时分别认识了严某和小云,很快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2006年4月起,4人开始以独行的老人或妇女为目标,实施殴打抢劫。
2006年5月21日凌晨,4人在宣武区南新华街附近偶遇在此避雨的丁某(女,殁年36岁)。魏某和小云假装嬉闹碰撞丁某,刘成、刘朋随后借机寻衅,对丁某拳打脚踢,抢走丁某的小灵通和112元现金。

之后,4人胁迫丁某*光脱**衣服,刘朋还用打火机焚烧丁某头发和*处私**,还分别持带钉子的木棍殴打丁某取乐,并致使丁某死亡。
而就在制造这起命案的前一天,2006年5月20日凌晨,同样是在南新华街,4人将一名拾荒的老年妇女*倒打**在地,*光脱**衣服长时间殴打,并用打火机烧其头发。

2006年6月30日,北京市一中院认定4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作出一审判决:因案发时未成年,双胞胎兄弟刘朋、刘成分别获得17年、14年的轻判;作案时已满18周岁的魏某(女),获刑17年;作案时未满16岁的云某(女),同样因为未成年,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
“17年?我怎么办啊!”宣判后,今年19岁的魏某哭着自言自语,随后又问法警:“我最快多长时间能出去?”

长相白净的刘氏兄弟则较为平静,耷拉着头说:“父亲有心脏病,我们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
二人称,他们 *杀虐**丁某的时候,也想到丁某会很疼,会很痛苦,但他们当时感觉丁某越惨叫,他们越舒服。
在他们身后,被害人丁女士的妹妹“扑通”跪在地板上,大声痛哭称:“为什么不判他们死刑?”“姐,无缘无故的,你走得那么惨,你死了也别放过他们啊……”

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孙庆宏法官表示,此案 4名被告人都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家庭温暖 ,刘氏兄弟虽然有父母管教,但他们并不听。
小云父母离异后,她跟着父亲过,她离家出走,父亲没找到也就不再寻找。
魏某虽然事发时已有19岁,但因为男朋友与母亲打架,专门住在刘家。
庭审时,4人表示殴打丁某过程中没有考虑到会造成死亡的后果,打完后还使用丁某的手机给丁家属打电话,但没打通。

4人只是出于取乐的目的,并不是以杀人为目的进行殴打。
“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他们从心理上也不能完全明白为什么要殴打,虽然案件危害极大,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分别从轻进行了处罚。”孙庆宏说到。
对于这些辍学少年的心理成长,家长有教育之责、学校有监管之责、社会有净化环境之责。

法庭外,丁女士的丈夫拦住记者称,法院判得太轻了,他们 请求检察院抗诉,“太残忍了,这些东西就是为了取乐。” 在研究了法院一审判决后,检方作出了抗诉决定。
2008年1月9日上午,北京市高级法院部分支持了检方抗诉,由市检一分院提起抗诉的4少年*杀虐**妇女案终审宣判,将被告人中 双胞胎哥哥的刑期由有期徒刑17年改判为无期徒刑,法院同时维持了其他3名被告人原来的刑期。

北京市高院认为,双胞胎哥哥刘朋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过程中最为积极,手段极其残忍,是导致被害妇女死亡的主要原因,应承担相应责任。
听到儿子被判无期徒刑,这对双胞胎的父亲将脸深埋在胸前。整个宣判过程,他一直在法庭里无声地流泪。
4名被告人被带出法庭时,两个双胞胎孩子先后向父亲说了声“爸,保重。”他们的父亲先是点了点头,又痛苦地摇了摇头,接着踉跄着走出了法庭。

在原告席上,被害人丁某的丈夫已是泣不成声,他注视着面前桌子上妻子的遗像,说不出一句话。
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未成年人基本是不存在死刑的,凡是低于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得不说,这样的刑罚很难安慰死者。
犯罪的未成年人出来后还是可以继续生活,而受害人还剩下什么呢?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和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
